为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改革,加快培养
卓越工程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支持部分高校和中央企业试点共建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通知》精神,经商国务院国资委,决定支持部分高校与企业共建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支持部分高校和中央企业试点共建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通知》,经商
国务院国资委,
教育部决定支持部分高校与企业共建第三批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教育部公布第三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名单,共8所高校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