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野制亦称乡遂制。周灭商后,在大分封的过程中,对地方实行
军事统治。周王朝对不同身份的人采取不同的统治政策和剥削方法。“
国野制”就是这种统治方法的体现。
“国”,亦称“乡”,即当时的
都邑或较大的居民点。一般来说,国是封建主贵族的
政治中心和军事据点,是周王室在分封诸侯或征战的过程中建立的,居住着大小贵族和为贵族服务的手工业者、
商人等,住在国中的人称“国人”,享有一定的政治和经济权利,国之大事还往往要征询他们的意见,有时,甚至对国君的废立及高层
政治斗争的胜负,国人的倾向还能左右形势,国人享有受
教育的权利,同时也肩负着保卫国家的责任,需要服兵役和缴纳军赋,是
周朝稳定社会的社会基础。国人的很多权利应是原始
氏族民主制传统的遗存。
“野”,亦称“
遂”,即国以外的广大地区,其地域比国大。这里居住着众多平民,被称为
野人、
庶人等。他们没有国人具有的参政,当兵及受教育等各项权利,而受剥削和压迫的程度更甚。
国野制度是先秦村社结构的基本组织框架,它是从封建制度的架构中延展与派生出来的。国野制度确定了《诗经》中不同地域间村社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周宣王的改革政策意味着村社组织结构由血缘结构向地缘结构的跃迁,更预示着国野制度的终结。《诗经》史料有助于研究国野制度的真实面貌,同时,对周代国野制度的辨析与梳理,也有助于解决《诗经》中部分疑难词句的训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