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护人员,是指
国家元首、
政府首脑、
外交部长及其在国外时的随行家属,
外交代表、政府间性质的
国际组织的任何官员或其他
代理人及其家属的统称。
联合国大会于1973年12月14日通过《
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认为侵害国际保护人员的罪行严重威胁各国合作所必需的正常
国际关系,应进行起诉,加以惩罚(对罪犯予以引渡或实施国内法)。公约规定这类罪行有:(1)对上述人员进行谋杀,绑架或其他对人身或自由的侵害;(2)对上述人员的公用馆舍、私人寓所或交通工具进行暴力攻击;(3)威胁或企图进行或参与这类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