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英文缩写仍为ILAC)的前身是1978年产生的国际实验室认可大会(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nference,ILAC),其宗旨是通过提高对获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和校准结果的接受程度,以便在促进国际贸易方面建立
国际合作。
ILAC通过建立相互
同行评审制度,形成国际多边互认机制,并通过多边协议促进对
认可的实验室结果的利用,从而减少
技术壁垒。截止2006年,包括我国在内的5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成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正式成员,并签署了
多边互认协议,为逐步结束国际贸易中
重复检测的历史,实现产品“一次检测、全球承认”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1996年9月包括原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和原中国国家
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在内的4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正式成立“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
谅解备忘录(MOU),成为ILAC的第一批正式全权成员。
2003年2月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L,2002年7月在CNACL和CCIBLAC合并基础上成立的国家
认可机构)续签了ILAC多边互认协议(MRA )。
目前,
CNAS已取代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继续保持我国认可机构在ILAC中实验室认可多边互认协议方的地位。
国家实验室认可是指由政府授权或法律规定的一个权威机构(中国国家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对检测/
校准实验室和
检查机构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
正式承认的程序,是对检测/校准实验室进行类似于应用在生产和服务的
ISO9000认证的一种评审,但要求更为严格,属于
自愿性认证体系,它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进行。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加盖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S)和ILAC的印章,所出具的数据国际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