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
土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综合整治
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主要政策
土地综合整治主要政策:
土地整治目的: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资源转化为农房建设资金,用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房建设方式:农房建设按统规自建方式实施,农户将富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盘地等)开垦为耕地,换取农房建设的资金补贴,建房工程中的安置点选址、规划、监理、排污、绿化等工作均须群众讨论通过。
自建房补贴额度:全镇农村人均拥有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盘地等)约0.2亩,扣除人均自建房用地约0.075亩(包括建房占地30平方米和公用设施占地20平方米),剩余集体建设用地约0.125亩,按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15万元/亩计,人均可获得约1.5—2.0万元的建房补贴(含宅基地整理复垦、权属调整、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费用)。每户农户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盘地等)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定,上报省厅审批为准。
自建房享受的配套政策:天然气安装费按优惠价2600元/户执行,自来水、电、光纤电视配套完善,集中安置区红线范围内基础设施投入不超过10000元/人(含水、电、气、路、排污、绿化和工具房、管理房的建设等),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乡镇为责任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
复垦和权属调整:宅基地、林盘地的复垦费用在15万元/亩的范围内列支,由实施主体负责实施。农房建设完成后,《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要进行变更登记,复垦的土地权属要调整到户,调整方案由村民自主讨论决定,权属调整完成后,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应作变更登记
安置点建设:农房建设按统规自建方式进行建设,安置点选址由村民自行讨论商定,安置点要依托林盘、院落等非耕地进行建设,不能乱占农用地。原则上安置点要集中80户村民以上,以村民自愿参与、自主协商为原则,同村范围之内各组村民可跨组建房,建房用地自行协调(不得以货币或租金方式调整)。安置点农房建设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规划安排田、水、路、林等,规划方案经村民同意后,及时上报规划部门审批。
社会资金参与:社会资金也可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在本村范围内,投资主体可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将建新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等开发建设,但不能用于商品房住宅开发。
按程序申报立项:由村民自愿提出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的申请,经村委会汇总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市国土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审批同意后即可实施该项目。
2020年9月2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自然资办函〔2020〕1767号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试点安排,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大工程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大工程:
一是土地平整工程,指对水田、旱地、荒草地、田土坎的平整;
二是农田水利工程,指对支渠、斗渠、农渠、毛渠改造;
三是交通工程,指修建农村小于4.5米,服务于生产和出行的农村及田间道路。
四大好处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四大好处:
一、对农民而言,就是“三充分一持续”。
二、对土地而言,新增了耕地面积,优化了土地结构,促进土地的流转,适于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
三、对投资商而言,可以通过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得土地投资收益,同时,还可以获取政府在税收、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享受土地综合整治优惠政策。
四、对产业而言,通过建新土地的平移使用,使我区土地后备资源更加丰富,通过科学规划,可为汽车产业、商贸、现代物流、城市地产等提供土地储备,逐步形成三次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打造复合型产业增长极
五大条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五大条件:
省、市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审查时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对土地出地率、经济效益分析资金筹措来源有明确的规定,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合理的可行性分析基础上,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不予立项批准。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我区计划用5-6年时间全面完成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区域不得开展土地综合整治。
2、项目区不能选择在一般农田区和基本农田范围内。只能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3、要明确建新区特别是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点位和位置。并按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四性”要求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整理中农户要自愿同意开展搬迁。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要经区规委会初审后,报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建设。
4、整理区域应具备整理的潜力。农地整理中田土坎农村道路未利用地占整理区耕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8-10%。
5、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平移使用产生的土地收益应与实际投入成本资金相平衡。若收益低于实际投入成本,政府须对差异资金的来源方式进行合理的说明和承诺。
七大步骤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征求意愿。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事代表会、村民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宣传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对农村土地、人口、房屋、青苗、是否同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等基本情况作一个全面摸底。完善村民申请参与程序。
2、制订方案,立项报批。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原则、机制、安置补偿办法和实施步骤,做好资金测算,选定项目合作主,筹措前期资金。
3、登记测量,清算补偿。项目立项批准后,组织专业测量队伍,选派村组议事会代会和群众代表参与,逐组逐户按户籍进行登记、核实,对房屋及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进行测量、登记、签字、确认、公示、复核,无误后由镇政府对房屋及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开展清算补偿。
4、住房安置、农户搬迁。修建安置房,落实房源,开展搬迁,并做好户口迁移城市居民户口登记工作。
5、充分社保、充分就业。完成农民变市民的户籍变更手续后,及时落实人员社保,作好有就业意愿的全员统计摸底,抓好就业培训,寻找就业岗位,引导帮助就业。
6、工程实施,复耕验收。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将农房旧房拆除复耕,达到国土部门验收要求。
7、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综合开发。开展农用土地流转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土地的项目开发和建新平移土地的综合开发。
相关事件
2024年9月11日,自然资源部表示,2019年以来,全国25个省份:
共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1500多个,投入资金6700多亿元,完成整治总规模720多万亩,实现新增耕地66万亩。对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激活乡村产业用地要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自然资源部还强调,各地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要保证不减少耕地数量,增加建设用地面积,不降低生态保护红线目标,针对自身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加强全程监管监督。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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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