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单
广东方言词汇
埋单是结账的意思。“埋单”一词由来已久,源于广东话。因为广州饮食业,以前就有先食后结账的传统做法。从前做生意者年终结算,叫“埋年”;至茶楼酒肆,食毕开单结账,便是“埋单”。
背景介绍
粤语中的“埋单”与“买单”中的“埋”与“买”两字,音近义远。普通话里,更多人理解的是‘买单’,但这个词是从‘埋单’演化过来的。粤语的“埋”字,有多个含义,其中之一,有聚合、结算之意,如“埋口”(伤口愈合)、“埋堆”(志趣相投者常相聚一起)等等。
从前做生意者年终结算,叫“埋年”;至茶楼酒肆,食毕开单结账,便是“埋单”。而“买单”一词源起早年广州开埠穗港异地间商业票据往来,本地付款,异地取货,当下的付钱“买”到的其实是一纸提单。可见“埋单”“买单”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
结账
餐馆结账叫“埋单”,这是广东方言的用法。《广州话方言词典》(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有“埋单”无“买单”,“埋单”释义为“开单,结账”。这种用法是广东文化的缩影,包含了广东人对生活的一种感悟。其中有三层意思:
一是提醒服务员“行埋来”(走过来),“埋”乃“靠近”,这种贴身服务既可方便顾客,又可避免餐馆的忙乱;
二是服务员随时“记埋”(记下来)顾客吃的菜,让顾客明白消费,“埋”有“记录、累积、聚集”的内涵;
三是用餐结束时,服务员已经把顾客的消费数额预先“埋好”(算好),以免顾客久等结账的尴尬,“埋”又有“收集、整理”的意思。
广州话“埋单”一词由来已久。广州的饮食业,以前有先食后结账的传统做法。旧时茶居食肆,顾客食完后便招呼伙计“埋数”(结账)。 解放前或50年代,珠江三角洲一带的茶楼食肆,均实行“先吃后付款”的做法。当顾客进餐完毕,便会招呼企堂(服务员):“埋单!”这是“执埋”、“开单”的简缩语。
原来,茶楼、食肆用于盛载食品的碗碟,在其内部是分门别类有严格区分的,比方说,按5角、1元、1元5角、2元……区分,服务员一看见某种碗(碟),便立即知道是盛载何种价格的食品。服务员过来后,先将各种代表不同价格的碗(碟)分门别类归类叠放好(粤方言:执埋),然后分别清点每种数量,通过熟练的心算,算出消费总金额,用笔写在专用小单据上(开单),然后开始收拾杯盘碗盏。当客人朝着出口处(收款台必定在临近出口的地方)走时,服务员便唱道:“开嚟———单收”(意思是客人正走过来,请按单上标明数额收款)。偶有不轨之徒,用种种招数掩人耳目不付款而逃走,饮食行业的行话称为“走单”。
【不同来源】
变化
近年来,南风北渐,一些粤语词汇成了各地民众习语,作为外地人,辨音会意,“埋单”谐音而成“买单”,倒也直观简捷。这个问题算是地区间商业、文化交流中的趣事一桩吧。 当然,有些人不了解广州话的字义和广州的民俗文化,把“埋单”误作“买单”,也是不足为奇的事情。
其它
埋单与贪污罪
买单和埋单都是结账的意思,但最早不是这样的。
“埋单”这一词在保险行业出现频率较多,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具体情形是:机动车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7项交强险时,基层的支公司把投保人一部分保费截留,只向上级公司上交一小部分,这样在上下级公司之间就出现两笔账,也就是投保人拿的全额保险单,而在上级公司的记录上,却显示只有一项交强险。
如果保险公司是股份制,那么行为人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保险公司是国有,那么就涉嫌构成贪污罪。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1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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