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一则关于
集约用地的通知,针对开发商首次明确规定了相对严格的闲置费用标准,并指出将会很快对“闲置”土地征收增值地价。国务院发布了一则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通知指出我国必须切实保护
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并提高
土地使用效率。
“在土地价格不断推高的情况下,囤地已经成为
房地产开发的常态。”大规模
囤地必然造成土地闲置。由于土地闲置的成本不高,不少开发商通过囤地等待升值。有的开发商趁前几年土地价格便宜,大量吃进,但因为自身实力不足,造成土地闲置,另一部分
开发商则在高峰时抢地,开发成本过高,只能等着市场好转再开发。
1.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3.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针对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专家认为未来清理闲置土地的力度将空前加强。
通知第二十三条指出,要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制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分级
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
陈晟表示,集约化考核的要求,将使得各个城市突破现有容积率标准的可能性越来越高。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住宅容积率要求不超过2.3,未来包括中心城市住宅、城市经济适用房等建设,完全有可能在目前这一水平上升高,从而达到
土地集约化利用、GDP绩效增长的目的。
2.按规划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整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住宅建设要符合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
3.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当地政府可给予
奖励或
补助。
4.从这个角度来看,通过带房入城、
旧城改造、合村并镇、
新农村建设、城镇居民的依法建造、村集体直接开发、合作开发、各种形式的信托持有等多种途径形成的“
小产权房”,将是有效解决这部分
农村用地流转的一项重要手段。伴随着多样化的城市试点,小产权房的规模还在不断扩大,目前总体上接近我国120亿平方米城镇住房的40%,小产权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房产权利类型之一
2009年8月份中原(中国)地产研究中心发表了一份《地价透支房价,半数地王难解套》报告,包括万科、龙湖等在内的40家中国
开发商于2003年至2009年在中国12个城市获得的270块住宅土地中,目前“在售”和“售完”的地块占43%,剩余57%的土地尚未形成实际供应,其中27%的土地“待
开发”,30%的土地“规划在建”。而2007年的18个“地王”项目,有4个项目退地,还有7个项目处于待开发阶段。 一旦开发商持地成本增加,甚至超过自己
囤地的
收益,开发商拿地的冲动就会减弱,同时还会促使开发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