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税则
金融领域术语
复式税则是“单式税则”的对称。亦称“多栏税则”、“多项税率”。一个税目下设有两个以上税率。在各项税率中,普通税率是最高税率,特惠税率是最低税率,其间还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普通优惠税率。对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税率。一般对与本国订有贸易协定的国家采用较低税率,对与本国没有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国家采用高税率。西方国家大多采用复式税则,有二栏、三栏、四栏不等,还有采用五栏税则的。我国进口税采用的是“最高最低的复式税则”,税率分为最低税率与普通税率两种。
术语简介
又称多栏税则,这种税则在一个税目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使用不同的税率征税。
复式税则的分类
复式税则中有一般税率与协定税率之分(又称普通税率优惠税率),简称两栏税率。两栏税率是为表示与本国有贸易互惠条约或协定的国家和与本国没有这种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税率差别,以便达到某种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目的。复式税则还可设置三栏、四栏乃至更多栏目的税率,分别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
实行多栏税率的国家,主要目的是争夺国际市场垄断国内市场,建立国际国内垄断联盟。凡经济发达国家,大多采用三栏税率。第一栏是一般税率,又称普通税率,即最高税率,适用于没有建交的国家和没有签订贸易互惠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第二栏是最惠国税率,又称互惠税率,适用于订有双边互惠和多边互惠贸易协定的国家;第三栏是普惠制税率,即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再减关税税率或取消关税,它适用于享受“普遍优惠制”待遇的发展中国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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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术语简介
复式税则的分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