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税则是“单式税则”的对称。亦称“多栏税则”、“多项税率”。一个税目下设有两个以上
税率。在各项税率中,
普通税率是最高税率,
特惠税率是最低税率,其间还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普通优惠税率。对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税率。一般对与本国订有贸易协定的国家采用较低税率,对与本国没有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国家采用高税率。西方国家大多采用复式税则,有二栏、三栏、四栏不等,还有采用五栏税则的。我国进口税采用的是“最高最低的复式税则”,税率分为最低税率与普通税率两种。
复式
税则中有一般税率与
协定税率之分(又称
普通税率和
优惠税率),简称两栏税率。两栏税率是为表示与本国有贸易互惠条约或协定的国家和与本国没有这种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税率差别,以便达到某种
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目的。复式
税则还可设置三栏、四栏乃至更多栏目的税率,分别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
实行多栏
税率的国家,主要目的是争夺
国际市场,
垄断国内市场,建立国际国内垄断联盟。凡
经济发达国家,大多采用三栏
税率。第一栏是一般
税率,又称
普通税率,即最高税率,适用于没有建交的国家和没有签订贸易互惠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第二栏是
最惠国税率,又称互惠税率,适用于订有双边互惠和多边互惠
贸易协定的国家;第三栏是普惠制税率,即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再减
关税税率或取消关税,它适用于享受“
普遍优惠制”待遇的
发展中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