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主体是指那些参与
教育评价活动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
评价客体进行价值判断的个人或团体评价主体多元化主要体现在:参与评价活动的人除了教师外,还可以包括专职的
评价机构、
教育决策机构、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学生群体和个体以及学校以外的其他有关人员[3].充分发挥评价主体的作用,使评价结果更为客观,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美国心理学家
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至少有7种智能:
语言智能、人际关系智能、
音乐智能、自我认识智能、
身体运动智能、
空间智能、逻辑数学智能[4-5].在这7种智能中每个人都各有所长,不能单独从一个方面去评价学生技能的高低,而应综合各方面内容对学生进行评价.后来他又在其模型中加入第八种智能——
自然智能。
依据
评价主体不同,可采用
自我评价和
他人评价.自我评价是学习者按照一定的评价目的与标准,对自身的工作、学习、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进行
价值判断;他评是指学习者以外的人所进行的评价.自我评价能充分调动学生
学习积极性,而他人评价
可信度较高,具有一定权威性.依据评价内容不同,可采用量化评价和
质性评价,量化评价是指运用数学、统计学工具,收集、处理评价对象的资料,通过数量化的分析和计算,进而对评价对象做出价值判断的评价方法,一般包括
标准化测验、
常模测验等;质性评价是指确定评价对象主流是否积极、方向是否正确而对某些细节和小的利弊得失采取
模糊评价的方法,一般包括课堂的行为记录、项目调查、书面报告、作业、
学习态度等方法.依据评价手段不同,可采用人工评价和计算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