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鸡烟厂
山东省莒南县大鸡烟厂
大鸡烟厂是1943年5月山东军区保卫部在山东省莒南县刘家扁山村创建的,当时离莒南县不远的临沂还属敌占区,为了用香烟做诱饵靠近日伪军,掌握敌情,也为扩大解放区的内需,增加部分军费收入,山东省军区保卫部研究确定,自力更生,建立烟厂。
1945年8月,日寇投降后,为了彻底搞清临沂城内的敌特活动,山东军区保卫部决定在临沂城内南关大街上建立大鸡烟厂临沂分销处,并确定由保卫部的张方庚同志(原临沂地区副专员)担任分销处经理。
1945年秋,烟厂随部队迁到了莒南县大店镇
1946年春烟厂先后从上海购进3台小型卷烟机,日产卷烟2000余条。当时“大鸡”烟曾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用烟之一。
1945年1月,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将部队经营的卷烟工业移交地方政府统一管理。
1949年9月建国前,省政府批准将“大鸡”烟这个牌号转到济南卷烟厂生产。
大鸡香烟,于2006年11月停产。
2013年10月15日,济南市局(公司)与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大鸡”卷烟恢复上市对接会,对11月中旬“泰山”(大鸡)卷烟的上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3年11月25日下午1点多,在济南重新上市。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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