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鸡烟厂是1943年5月
山东军区保卫部在山东省
莒南县刘家扁山村创建的,当时离莒南县不远的
临沂还属敌占区,为了用香烟做诱饵靠近
日伪军,掌握敌情,也为扩大解放区的内需,增加部分军费收入,山东省军区保卫部研究确定,自力更生,建立烟厂。
1945年8月,日寇投降后,为了彻底搞清
临沂城内的敌特活动,山东军区保卫部决定在临沂城内南关大街上建立大鸡烟厂临沂分销处,并确定由保卫部的
张方庚同志(原
临沂地区副专员)担任分销处经理。
1946年春烟厂先后从上海购进3台小型卷烟机,日产卷烟2000余条。当时“大鸡”烟曾是党的第七次
全国代表大会用烟之一。
1949年9月建国前,省政府批准将“大鸡”烟这个牌号转到
济南卷烟厂生产。
2013年10月15日,济南市局(公司)与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大鸡”卷烟
恢复上市对接会,对11月中旬“泰山”(大鸡)卷烟的上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