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县,清朝雍正三年(1725年)建制。雍正九年(1731年)升
天津直隶州为
天津府,辖天津、静海、青县、南皮、盐山、庆云、沧州六县一州。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天津特别市”。天津县划归河北省,县治迁到灰堆。1952年4月21日,天津县划归天津市,县治在
咸水沽镇。1953年5月14日,天津县行政建制撤销。
元至元十九年(1282)海漕开通,直沽成为漕运枢纽,为此在大直沽专设了接运厅和临清万户府;并修建了直沽广通仓等粮仓。至元年间(1264-1294)还在大直估、三岔口分别建了天后宫(东、西庙)。1234年三岔沽一带盐卤涌出,特许高松、谢实等18户在此设灶煮盐;两年后,又专门设立“三岔沽司”、“大直沽司”,管理直沽盐场。
永乐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404年12月23日)在直沽设卫,命工部尚书黄福、平江伯陈瑄、都指挥佥事凌云、指挥同知黄纲兴工筑城,并赐名“天津”,意谓“天子车驾渡河之处”。天津始有此名。
1912年(民国元年)3月,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北洋政府成立。是年7月,撤销天津县的建制,保留了“府”;1913年4月,又撤销天津府,重建天津县。 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天津特别市”。天津县划归河北省,县治迁到灰堆。1930年6月,天津特别市改为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管的直辖的天津市。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建立
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同时成立
天津市人民政府。1952年4月21日,天津县划归天津市,县治在咸水沽镇。1952年10月10日,天津市将原行政区合并为8个行政区。同时,将市区农村部分划归天津县,将原天津县的灰堆地区划入市区。1953年5月14日,天津县行政建制撤销,设立了东郊、西郊、南郊、北郊4个郊区。即现在的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