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南开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南开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历史沿革
“南开”的由来
南开区区境约在四千年前退海成陆,地势平坦,北高南低。南开区位于天津市区的西南部,原系天津旧城迤南的开洼地带,有“南开”之称。
设卫建城在南开
元代,大批漕粮经三岔口转运入京。元泰定三年(1326年)在境内东北部建天妃宫,此地成为“百货交集”之重镇。明永乐二年(1404年2月11日—1405年1月30日)设卫建城,居民增多。到清代漕运、盐业、屯田等日渐繁荣,商业、金融业逐渐发展,人口剧增,多来自安徽、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
道光年间(1840年前后)城内人口95351人。从明至清成为天津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南开建区
民国17年(1928年)设天津特别市。时,隶属一、二区和天津县
日伪时期(1938—1945)更迭为一、二、九区和天津县。
1947年8月,天津市将第七区部分辖域划出,增设第十一区。
解放后,仍沿袭原行政区划。
1952年10月更名为第七区,1956年1月1日正式定名为南开区。
现区人民政府坐落于黄河道390号。
主要职责
1、执行天津市南开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南开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区长
副区长
政府部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津市南开区发改委
天津市南开区建管委
天津市南开区商务委
天津市南开区科信委
天津市南开区人口计生委
天津市南开区监察局
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
天津市南开区审计局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社保局
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局
天津市南开区房管局
天津市南开区市政局
天津市南开区市容和园林委
天津市南开区环卫局
天津市南开区环保局
天津市南开区安监局
天津市南开区综合执法局
天津市南开区招商办
天津市南开区人防办
天津市南开区粮食办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许可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金融办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科技园
参考资料
天津南开区简介.天津南开区简介.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0 22:59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