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逆回购是指
中国人民银行向
一级交易商购买
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还给一级交易商的
交易行为。就是获得质押的债券,把钱借给商业银行。目的主要是向市场释放
流动性,当然,同时可以获得回购的
利息收入。操作就是央行把钱借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把债券质押给央行,到期的时候,商业银行还钱,债券回到商业银行账户上。
在多数
发达国家,
公开市场操作是
中央银行吞吐
基础货币,调节市场
流动性的主要
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市场交易对手进行
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
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中国公开市场操作包括
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1994年3月启动,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1998年5月26日恢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发展较快,已成为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主要工具之一,对于调节
银行体系流动性水平、引导
货币市场利率走势、促进
货币供应量合理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立
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一批能够承担大额
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对象。近年来,
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不断完善,先后建立了一级交易商考评
调整机制、
信息报告制度等相关
管理制度,一级交易商的机构类别也从商业银行扩展至证券公司等
其它金融机构。
从交易品种看,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
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
中央银行票据。其中回购交易分为
正回购和
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
一级交易商卖出
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
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两种,前者为央行直接从
二级市场买入债券,一次性地投放
基础货币;后者为央行直接卖出持有债券,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
短期债券,央行通过发行
央行票据可以回笼基础货币,央行票据到期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根据货币调控需要,近年来
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开展
公开市场业务工具创新。2013年1月,立足现有
货币政策操作框架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
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 SLO)”,作为
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必要补充,在
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相机使用。这一工具的及时创设,既有利于央行有效调节市场
短期资金供给,熨平突发性、临时性因素导致的市场资金供求大幅波动,促进
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