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变,即明末清初奴仆反抗主人奴役的斗争。奴即富户家内奴仆,古称
臧获、
苍头,
明代称
贱民,排斥在所谓“
四民”士、农、工、商之外,禁止参加
科举考试的特殊社会阶层,子孙世世为奴者称
世仆。
奴仆隶属于主人整个家族,地位极低。在《
大明律》中,奴仆制度受到承认和保护。
奴仆主要由官赐奴和
官奴所构成。如明太祖赐
李善长卒百二十人为奴军,后赐以
铁册,又谓
铁册军(边地军队中的
家丁与铁册军差不多);又如凉国公
蓝玉有家奴数百。永乐时,凡从
建文不附燕兵者多被杀,被害者的亲属全沦为
乐户,编入奴籍。
嘉靖以后,
江南经济发达,富户尤多。有的富户蓄奴多达一两千人。凡此类奴仆都立有卖身契约,子孙累世不得脱籍。
万历、
天启以后,在各地
农民起义的影响下,
富户的
私奴开始起而反抗。
明末农民战争中,奴仆乘势暴动,江西
永新等地,奴仆占据主家田产,散发
主家粮食,并捆其主人,斥问“奈何以奴呼我 ?”他们所提出的“铲主仆、贵贱、贫富而平之”的口号,直指
封建的人身压迫关系。嘉定等地的奴仆操戈索契(卖身契文),踞坐索身契者数万余人,声势浩大。有的地区奴仆有自己的组织,如湖北
麻城有“里仁会”、江苏
太仓有“
乌龙会”、
金坛等地有“削鼻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