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变
明末清初奴仆反抗主人奴役的斗争
奴变,即明末清初奴仆反抗主人奴役的斗争。奴即富户家内奴仆,古称臧获苍头明代贱民,排斥在所谓“四民”士、农、工、商之外,禁止参加科举考试的特殊社会阶层,子孙世世为奴者称世仆奴仆隶属于主人整个家族,地位极低。在《大明律》中,奴仆制度受到承认和保护。
奴变经过
奴仆主要由官赐奴和官奴所构成。如明太祖赐李善长卒百二十人为奴军,后赐以铁册,又谓铁册军(边地军队中的家丁与铁册军差不多);又如凉国公蓝玉有家奴数百。永乐时,凡从建文不附燕兵者多被杀,被害者的亲属全沦为乐户,编入奴籍。嘉靖以后,江南经济发达,富户尤多。有的富户蓄奴多达一两千人。凡此类奴仆都立有卖身契约,子孙累世不得脱籍。万历天启以后,在各地农民起义的影响下,富户私奴开始起而反抗。明末农民战争中,奴仆乘势暴动,江西永新等地,奴仆占据主家田产,散发主家粮食,并捆其主人,斥问“奈何以奴呼我 ?”他们所提出的“铲主仆、贵贱、贫富而平之”的口号,直指封建的人身压迫关系。嘉定等地的奴仆操戈索契(卖身契文),踞坐索身契者数万余人,声势浩大。有的地区奴仆有自己的组织,如湖北麻城有“里仁会”、江苏太仓有“乌龙会”、金坛等地有“削鼻班”等。
奴仆斗争的结果
清代康熙初年,在奴仆斗争的打击下,富户不敢蓄奴。雍正朝时,贱民已得豁贱为良,获得凡人等级地位。清政府被迫废除乐户奴籍,并解除徽州(今安徽歙县)、宁国池州(今安徽贵池)三府世仆奴籍,江苏常熟的贱民也取得良民地位。这些都是奴仆不断斗争的结果。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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