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规范理论
传播学术语
在西方传播学著作中,媒介规范理论一般被表述为“normative theory of media and society”、”normative theory of media”或是“media normative theory”,所以它也可以被称为媒介标准理论、媒介与社会关系的规范理论等。麦奎尔认为,媒介规范理论是指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如何运作,或者人们期望媒介应如何组织,以及为了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而进行运作的观念;巴兰认为,规范理论是一种描述了组织和运作媒介系统的理想方式的理论,这些理论描述了在理想的价值观或理想的规则得到实现的情况下,事物所应具有的面目。《布莱克威尔传播学百科全书》中有关媒介规范理论的词条也提到,新闻业的规范理论关注的是媒介理想的运作状态和媒介应该做什么。实际上,在传播学中,媒介规范理论研究的即是媒介应当在社会中扮演何种角色,也是传播学相关学者为达成某种理想的传播秩序或传播行为对媒介加以辩护或展望的学问,它显然内在地预设了某种道德理论和价值观。可以说,媒介规范理论与媒介道德、媒介法等具有高度的关联性,从媒介道德、法律和政策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等都是媒介规范理论研究的对象,它涉及到国家政府、公民、社会团体等多个层面。它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是概念和逻辑的严密推演,但诚如麦奎尔所言,尽管规范传媒理论本身并不是“客观的”,但依然可以运用客观的社会科学方法对它进行研究。
意义
方法论的意义上,应然和实然俨然是对矛盾的概念,然而这并不影响他们在理论范畴内的存活。受近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影响,当下经验性的研究方法占据了主流的学术话语,学者们关注各种社会行为并希望做出验证、评估和预测,认为一切社会科学都必须采取严格的方法和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认清社会的本质。然而,这些实用主义视角所反映的社会是无暇记忆和沉思的社会。当我们用精致的理论和方法剖析媒介与社会的同时,我们也许应该想到,我们不只是要描绘我们的社会、媒介是什么样的,我们也应该考虑它们应该是什么样的。规范性的理论不仅是个希望,更应该是个努力的方向,因为现实有着太多“赤裸裸的或冷冰冰的现实主义者”,他们只考虑现实意义,只追求实用主义,缺乏理想主义。德国传播学者沃尔夫冈·腾斯巴赫在《传播研究的身份》(the identity of communicaiton research)一文中称,如今以定量方法为主的经验研究逐渐失去价值导向已经成为一个新的问题:传播学专业期刊上充斥着太多的数据处理,而很少有真正重要的研究问题,研究成为了一个方法艺术,缺少现实意义,研究者缺少社会价值的指引。
事实上,正如有些学者提出的那样,“在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大多数信念需要另一些信念来支持,这就是所谓认知链条。如果没有某种认知基础,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就必然会产生无限的追问,最终使认识成为不可能;同样,如果没有某种价值基础,人类在判断世界的过程中,就会对所有的价值观念都产生怀疑,最终使世界失去意义。”而媒介规范理论正是希望能够提供一种价值指引,帮助大众传媒在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的堵和中形成自己独立的精神。所以说,正确看待媒介规范理论并对其进行研究是必要的。
媒介规范理论的现实意义主要在于:一方面,尽管很少有国家能恰如其分地符合规范性新闻传播理念中的任何一种,但这些理念在阐释不同国家对大众传播媒介角色的不同理解,以及说明应该如何进行新闻传播方面,还是十分有益的。大部分国家的媒介政策也都是基于某种规范理论,这些政策旨在保证媒介以一种可控的和负责的方式发挥其功能。另一方面,媒介规范理论对新闻传播学教育意义颇深,约翰·梅里尔在评价《报刊的四种理论》时谈到,这本关于媒介规范理论的著作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它引发了学界对媒介角色和体制的讨论,也为未来的记者们提供了一些行为标准和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促使他们对媒介、社会等问题进行更深入的哲学审视与探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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