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宁波市司法局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政策研究,协调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决策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协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答复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复议调解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市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行业协会工作。
(九)承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宁波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和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
(十)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办公室
调研督察处
立法一处
立法二处
监狱管理处
社区矫正管理局
复议综合处
复议审理处
行政应诉处
政府法律事务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律师与法律援助工作处(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信息技术处
装备财务保障处
组织人事处(警务处)
直属机关党委
下属机构
宁波市高桥监狱
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所获荣誉
2021年12月21日,入选浙江省司法厅拟通报表扬的“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名单。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7 22:1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