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后,联邦政府对西部土地实行国有化,并决定按地段
分块出售,以增加政府的收入,偿还国债和满足土地投机者的要求。但出售土地单位面积大、价格高,西部移民无力购买,因而展开了长期争取无偿分配土地的斗争。
由于南部
奴隶主的阻挠,直到内战前,无偿授予移民土地的法案均被
参议院否决。南部奴隶主的政治代表退出国会后,林肯政府得以实现共和党提出的宅地纲领。
此后,国会
众议院和参议院于1862年2月28日和5月6日先后通过了宅地法。5月20日,林肯颁布此项法令。
凡一家之长或年满21岁、从未参加叛乱之
合众国公民,在宣誓获得土地是为了垦殖目的并缴纳10美元费用后,均可登记领取总数不超过160英亩(1英亩=0.40公顷)作为份地,登记人在
宅地上居住并耕种满5年,就可获得
土地执照,从而成为该项宅地的
所有者。
《宅地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西部垦殖农民的土地要求,确立了小农
土地所有制,从而为美国农业
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它的实施也鼓舞了西部农民反对南部
奴隶主的斗争,遏制了
奴隶制种植园向西扩展。
从1862年至1900年,至少有六十万个家庭从中得到好处。而且数以计千的美籍非裔从南方迁到
堪萨斯州,他们被称为exodusters(意为逃离的人们)。
在
南北战争中,西部农民为
联邦军队输送了半数以上的士兵,并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对北方取得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的作用。
林肯颁布的《宅地法》把屠杀印第安人的活动推向高潮。该法规定,每个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只需缴纳10美元登记费,就能在西部获得不超过160英亩(约合64.75公顷)的土地。在土地和赏金的诱惑下,白人纷纷跑到印第安人所在区域展开大肆屠杀。美国
南北战争时期的将军谢尔曼甚至留下一句“名言”:“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
新华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