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封为安庆公主。《
宋大诏令集》卷第三十九·皇女四·封拜四中,有册封安淑帝姬为安庆公主的册文一篇。时年一岁。
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二月改封隆福公主。时年四岁。
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宋徽宗听从宰相
蔡京的建议,皇帝之女仿照
周朝的“
王姬”称号,一律改称“
公主”为“
帝姬”。由原来的以国号为名,改为美好的名称。例如:“益国公主”改称“顺淑帝姬”。“长公主”改称“长帝姬”、“大长公主”改称“大长帝姬”。如果曾经封为两种国号的,则改称四个字,例如:“周国、陈国大长公主”改称“庄孝明懿大长帝姬”。“郡主”改称“
宗姬”、“县主”改称“
族姬”。
“帝姬”这一制度一共维持了十四年。直到公元1127年
靖康之变之后,宋高宗·
赵构于同年建立
南宋,当时有人认为此号与“帝饥”同音,很不吉利,于是宋高宗在
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恢复旧制,仍称皇帝之女为
公主。
公元1127年
靖康之变之后,除安淑帝姬本人,与母亲刘皇后在此之前已经去世外,其他兄弟姐妹,都同宋徽宗一起被俘北上,押往
金国。
门下。朕克绍先猷。敢忘于继继。用隆天性。思笃于亲亲。是为王化之基。时乃人伦之本。眷□诸女。有国彝仪。涓选嘉辰。对扬休命。皇第八女、储祥宝婺。毓秀璇源。淑质得于天成。徽声闻于日就。吉□大人之兆。宜尔弟兄。美播王姬之时。华如桃李。虽未离于襁褓。固已□□言容。既下天孙之津。来符景运。未降帝子之渚。宜受始封。属吉日之斯临。率旧章而诞布。匪惟私昵。盖有典常。主以上公。加之美号。安乃康宁之谓。俾寿而臧。庆兼福禄之称。方兴未艾。佩以辟邪之玉。陈之厌翟之车。协我慈怀。锡尔宠数。于戏。亚于王后。实稽周室之隆。冠以徽名。亦用唐家之旧。往膺优渥。益介繁禧。可。(□代表缺失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