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宝石制成的顶子(顶子,清代官员帽顶上的帽珠) ,一品官用
珊瑚顶,宝石顶在珊瑚顶之上。是清朝
入八分王爷的待遇之一。
昭梿(清)《
啸亭杂录·用傅文忠》:“故特命晚间独对,复赏给黄带、四团龙补服、宝石顶、双眼花翎以示尊宠。”
清朝宗室封爵在顺治六年定有十二等:
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
奉恩镇国公、
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凡宗室封爵之等十有四,一和硕亲王、二世子、三多罗郡王、四长子、五多罗贝勒、六固山贝子、七奉恩
镇国公、八奉恩辅国公、九不入八分镇国公、十不入八分辅国公、十一镇国将军、十二辅国将军、十三奉国将军、十四奉恩将军……”
“顺治六年,复定为亲、郡王至
奉恩将军凡十二等,有功封,有恩封,有
考封。惟睿、礼、郑、豫、肃、庄、克勤、顺承八王,以佐命殊勋,
世袭罔替。其他亲、郡王,则世降一等,有至镇国公、
辅国公而仍延世赏者。若以旁支分封,则降至
奉恩将军,迨世次已尽,不复承袭。”
“八分”是指八种待遇的标准。“不入八分”者不能享受这八种待遇。八种待遇是:(1)朱轮(红车轮)(2)紫缰(3)宝石顶(4)双眼花翎(5)牛角灯(6)茶搭子(7)马坐褥(8)门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