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盐业公司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公司,在食盐经营中实行省、市、县(区)政府分级管理,担负着全市12个县区138个乡镇367万人口的食用碘(硒)盐和工农牧渔业用盐的计划调运、风险储备、碘(硒)盐分装、批发供应、盐政管理与质量检测任务,隶属于
宝鸡市盐务管理局。
宝鸡市盐务管理局是
宝鸡市人民政府主管盐业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正处级建制,垂直管理单位,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接受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领导。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13年11月8日,宝鸡市盐业系统下划座谈会在宝鸡市政府召开,标志着根据省政府决定,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宝鸡市盐务管理机构由省垂直管理正式下划移交市政府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专营工作,对食盐的调拨批发供应实施
指令性计划管理;
局(公司)内设8个职能管理科室:办公室、党群科、人事劳动科、监察室、财务科、基建办、后勤服务中心、盐政管理科(含金台、渭滨、陈仓盐政稽查大队、宝鸡市盐品质检站) 。
6个业务经营部门:计划运销科、糖酒经营公司、资产经营管理科、宝盐建材灯具城、金渭盐品销售分公司:负责金台渭滨两区市区食盐的三级批发以及市场监管,陈仓盐品销售分公司:负责陈仓区食盐的三级批发以及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