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盐务管理局
宝鸡市政府工作部门
宝鸡市盐务管理局是宝鸡市人民政府主管盐业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正处级建制,为政府直属机构,接受市政府和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双重领导。
单位简介
宝鸡市盐业公司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公司,是全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担负着全市12个县区138个乡镇367万人口的食用碘(硒)盐和工农牧渔业用盐的计划调运、风险储备、碘(硒)盐分装、批发供应、盐政管理与质量检测任务,隶属于宝鸡市盐务管理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10年至2012年,宝鸡市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连续3年完成省局下达的食盐调运计划,连续2年超额完成食盐供应任务;开办了全省第一家盐品专卖店,宝鸡市场上低钠盐、海藻盐的市场占有率,领先全省达到了60%—70%;在省局和市县政府的支持下,宝鸡市已经完成了创建食盐安全村1359个,覆盖率达到了全市的75%,圆满完成了省局下达的任务;非盐收入增长了15%,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达103.77%;特别是2011年来,宝鸡盐业职工收入增长了80%以上,办公条件、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
2008年6月,宝鸡盐业系统上划由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2013年,根据省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理顺全省盐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2〕162号)精神,全省盐业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市、县(区)政府分级管理,并从2013年起按新的盐业管理体制运行,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2013年11月宝鸡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正式下划至市政府管理,县级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下划至同级人民政府管理。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法令和政策;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专营工作,对食盐的调拨批发供应实施指令性计划管理;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盐业市场监管和盐政执法,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加工、供应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碘盐质量监督,共同做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
5、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职能科室8个:办公室、党群科、人事劳动科、监察室、财务科、基建办、后勤服务中心、盐政管理科(含金台、渭滨、陈仓盐政稽查大队、宝鸡市盐品质检站)。
业务经营部门6个:计划运销科、糖酒经营公司、资产经营管理科、宝盐建材灯具城、金渭盐品销售分公司(负责金台渭滨两区市区食盐的三级批发以及市场监管)、陈仓盐品销售分公司(负责陈仓区食盐的三级批发以及市场监管)。
盐务机构
领导班子
李炳让:宝鸡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董智慧:宝鸡市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宝鸡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周民强:宝鸡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容伯谟:宝鸡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宝鸡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狄宝利(女):宝鸡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雷震:宝鸡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联系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1号。
参考资料
宝鸡市盐务局内设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盐务局直属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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