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投资
实物作为出资方式的投资
实物投资是以实物作为出资方式的投资。包括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资。实物作为出资对象,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财产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外国合营者,以机器设备或其他物资出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为合营企业所必不可少的; ②中国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价格过高或在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上不能保证需要的; ③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其他物资当时国际市场价格
评估
1. 实物投资原则上都要评估,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评估;
(1) 系统内整建制投入的,对其资产价值的确定凭审计部门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值,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2) 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之间下属企业整建制投入的;
(3) 属于一个系统内的国有、集体资产。
2. 投资的实物可以在外省市,但企业设立后须办理股权和权证变更手续,其中货币出资最低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凡有以实物投资的,一律核发半年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待股权和权证正式变更后,再变更营业执照。
3. 股东以实物折价人股的,作为出资的实物应当是能够作为资本直接用于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包括交通工具、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和生产经营所需设备、原材料及产品等。股东以不能用于所设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物品出资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
投资数据
商务部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前11个月,我国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25.3亿美元,同比增长25%,较前十月25.8%的增速有所放缓。1至11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的3596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25.3亿美元,其中股本投资和其他投资493.3亿美元,占78.8%,利润再投资132亿美元,占21.2%。
传统内容
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扩张的主要手段是“商品输出”,但作为掠夺资源输出商品之辅助的对外实物投资也是新兴资产阶级热衷的活动。它可以追溯到18世纪时期东印度公司、哈德逊湾公司等为进行掠夺性贸易而在殖民地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过剩资本”的大量出现使得国际投资(尤其是以借贷为主的间接投资活动)展开,并把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带到每个角落。
资本冒险
特点
二战后,这种产业资本的跨国流动得到了更迅猛的发展,并表现出与传统的资本流动迥然不同的特点。首先,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实物投资对国外企业控制权的要求。实物投资既全部或部分的拥有国外企业,又直接或间接的经营国外企业。而间接投资则很少涉及到这一问题。第二,从资本移动的形式上看,实物投资不只是单纯货币形态的资本转移,而是货币资本、技术设备、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等经验资源在国际间的一揽子转移。第三,实物投资具有实体性,它一般通过投资主体在国外创设独资、合资、合作等生产经营性企业得以实现;而间接投资则通过投资主体购买有价证券或发放贷款等方式进行,投资者按期收取股息、利息,或通过买卖有价证券赚取差价,其投资具有虚拟性。最后,由于实物投资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投资回报与投资项目的生命周期、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通常周期较长,风险较大;而间接投资则更具流动性,风险也相对要小。
发展
传统的资本流动理论对这种日益流行的海外实物投资也越来越没有解释力。实物投资并不绝对的取决于东道国的利率水平,而且很多情况下东道国的利率并不高于母国利率。海默是最早注意到实物投资和间接投资之不同的西方学者,并开创性地提出了大型跨国企业之所以热衷于海外实物投资乃其拥有东道国企业无法比拟的垄断优势,通过对外实物投资,他们可以充分地利用这些垄断优势,实现利润最大化。
英国学者伯克雷和凯森从内部化的角度解释了这种实物投资行为,他们认为,海外实物投资是跨国公司为克服海外市场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管制、信息缺失和不对称、垄断的市场结构等造成)而进行的内部化行为。邓宁的折衷理论是有关FDI理论的集大成者,他认为FDI的进行取决于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以及区位优势三方面因素。
新的融合
当理论界对实物投资和间接投资条分而论之时,这二者的界限在实践中却并非同样地泾渭分明。在越来越多的场合它们相伴相随,有时甚至很难在它们之间划出界线。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涉及领域
(一)资本市场的高度发达使大量对外投资行为既有实物投资的内涵,又有间接投资的手法和特点
在资本市场上,资产表现为以下四种基本形式:(1)现金资产:各种货币资产;(2)实体资产:表现为各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生产资料;(3)信贷资产:各种债权债务;(4)证券资产:表现为股票、债券商业票据和各种投资收益凭证等证券。实体资产的国际流动是FDI的本质特征,而间接投资则侧重于其他金融资产的流动。然而在现代经济中,实体资本的转移必然大量的借助于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当柯达投资于中国的彩卷行业时,它不是简单地把生产线、管理人员、专利技术等搬入中国,而是通过股权投资信贷安排、长期合同、现金流动等多种方式进行。随着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在金融中介和各种金融工具的帮助下,这四种资产的相互转化变得越来越便利和快捷。从FDI的发起看,FDI中涉及间接投资因素的情况简要列举如下:
举例
1.兼并收购(M&As)在FDI中的比例越来越高,方式也日趋复杂。较之新建方式的实物投资,并购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它可以让投资者在进入东道国市场的同时就消灭一个竞争者;而且,它可以让投资者获得公开市场上不易获取的被收购企业的商标、技术、管理经验、关系网、销售渠道等等;并购方式建设周期短,使投资者可以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迅速扩展产品线和营销渠道,从而有利于降低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并购方式还可以让投资者利用东道国货币贬值、股市大跌、东道国企业面临财务危机等情况廉价地获取资产从事海外经营。
托宾(JamesTobin)的Q理论为投资者对并购或创建方式的选择提供了理论解释和指导。假设R1,R2分别为收购和新建两种方式的投资收益率,C1,C2分别为两种投资所须资本的成本。Q1=R1/R2,Q2=R2/C2,如果Q1>Q2,且Q1>1,则跨国公司应选择收购方式进行投资,反之,如果Q2>Q1,且Q2>1,则跨国公司应选择新建方式进行投资。对跨国公司而言,对外投资,不论是间接还是直接,都可以被抽象为一种数字的决策。而对东道国来说,这种投资又具有间接投资的某些特点。从经营管理的控制权来看,很多情况下跨国公司只是部分地拥有被收购企业的控制权,同时,为了充分利用被收购企业的当地优势,跨国公司对被收购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并非面面俱到。从资源转移的角度看,资源首先是通过货币资本的形式支付给被收购企业的原股东的,而随着并购方式的日趋复杂,并购的支付方式可能是股票等有价证券。而其他技术、管理经验等经营资源的转移则视需要而定,有时这些资源并非由投资者转向被收购企业,而是相反。当被收购企业在东道国是上市公司时,投资者既可以通过被收购企业每年的赢利收回投资,也可以通过出售其股票的形式收回投资。
2.少数股权投资。这种投资虽采用股权形式,但并不要求对受资企业的控制权,同时也有别于单纯追求股票升值的间接投资。通常,它是企业间欲达成某种联盟而采取的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如今的商业竞争比任何时代都要激烈、复杂,即使是像500强这样的大企业也没有能力在各个方面保持领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很多企业积极地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寻求与同行乃至其他行业的优秀企业的合作,以求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通过对对方进行股权投资(有时这种投资是相互的),可以在加强这种联盟关系的同时保持各自经营管理上的独立性。
3.从FDI的资金来源看,跨国公司海外实物投资的资金来源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1)公司集团内部的资金。(2)母公司以外的母国资金,主要指母公司利用母国资本市场获得的资金。(3)东道国当地的资金,主要指跨国公司利用东道国当地资本市场获取的资金,或从东道国的合作伙伴处获取的股东资金。(4)国际资金,指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获得的资金。从第二和第四种资金来源看,实物投资和间接投资只是一线之隔。跨国公司的实物投资行为是由其母国乃至第三国的无数投资者的间接投资行为所支撑的。
4.从FDI的回收来看,传统的实物投资是通过海外企业的赢利逐步收回,而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情况下,企业还可以利用各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转移风险、收回投资,从而使得FDI在回收上要利用间接投资的回收手段。
投资特征
国际资本市场风险大、技术要求高,能在这样的舞台上提供大量资金的多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各种基金会等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它们的投资通常数额大,期限长,注重通过投资组合降低风险。传统上,机构投资被认为是间接投资,但由于其投资规模庞大,为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它们通常与被投资企业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常常作为战略投资者成为被投资企业的一员。这又使得它们的投资具有实物投资的特点。它们虽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时时监督着企业的运营状况,并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利润分配乃至一些关键人员的变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它们虽不会直接向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经验等经营资源,但却可以成为被投资企业获取这些国际经验的桥梁。
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更是兼具实物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双重特性,它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向那些新兴的快速发展的小企业(通常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创业资金。它是一种实物投资,因为它提供的是权益资本,而且常常占有风险企业的大部分股权;风险投资不仅为企业提供资金,而且提供技术上和经营上援助,帮助企业发展业务计划,促成企业成长;风险基金在投资时必须对风险企业有全面的了解,从技术水平到产品的市场前景乃至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等,只有这样,它才能对企业的发展潜力有适当的判断。同时,它也是一种间接投资,因为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控股,也不是直接经营企业,而是通过资金和技术的帮助,促进受资企业的发展,从而使资金得到增值。受资公司的经营管理仍是由原管理层负责,即使风险投资者可能是大股东,原管理层也不必担心失去企业的控制权;从风险投资的退出看,风险资本越来越多地通过企业上市、管理层收购、大企业收购等途径退出,反映了其追求资本增值的本性;风险投资往往通过组合投资的手段同时投资于多家不同领域的风险企业,以降低风险。
启示
引进外资需要加大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外商实物投资的发生往往和间接投资是相伴相随的,对金融资本流入的限制也会阻碍实物投资的进入,特别是在兼并收购FDI中的比例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限制企业向外商发行或出售股票、债券有价证券也变相地限制了实物投资的流入。同时,实物投资和间接投资的融合也使得实物投资一定程度上带有了间接投资灵活性、流动性的投机性的特点,这又让资本市场在金融监管尚不完备的情况下的开放成为一柄双刃剑。因为一些“热钱”可能会趁机进入,进行高风险的投机活动,从而加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两者的融合趋势,既反映了金融中介力量的发展,也对金融中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金融中介的穿针引线,它们的紧密结合是不可想象的。收购、兼并、各种资产的证券化、相关信息的收集等等,都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金融中介提供专业服务才能顺利而高效地进行。同时,在这种条件下生产企业对金融中介也有更高的要求,它不仅要能够提供从资金融通投资顾问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而且要能够在全世界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为跨国公司的国际拓展提供金融支持。
联系区别
区别
证券投资与实物投资在投资对象、投资活动内容、投资制约度等方面有较大区别。
(1)投资对象不同。证券投资的对象是有价证券,因而证券投资关注的是证券价格的涨跌及其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实物投资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即经济主体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因此实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
(2)投资活动的内容不同。证券投资活动主要是收集各方面可能影响市场行情的信息,对上市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动向进行分析、研究,判断市场的景气状况和宏观政策走向及整体经济的发展趋势;实物投资的活动内容则要复杂的多。
(3)投资制约度不同。证券投资活动有着较强的独立性。投资者可以独立的依据自己的资金和市场行情行动,自己决定诸如投资与否、投资多少、投资于哪些证券和投资时间的问题,很少受到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实物投资则不同,投资者不仅受到资金实力和市场需求状况的限制,还要受到诸多因素如投资环境、行业壁垒、专业知识、经营能力、人员素质、协作条件等多方面得制约,这就决定了进入实物投资要比进入证券投资困难的多。
联系
(1)证券投资与实物投资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一方面,实物投资决定证券投资,实物投资的规模对其资本的需求量直接决定证券的发行量;实物投资收益率的高低影响证券投资收益率的资金供给,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证券投资规模扩大可以扩大实物投资的货币供给。
(2)证券投资与实物投资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证券投资的作用在于为实物投资提供资本金。虽然实物投资与证券投资的对象不同,但二者可以相互转化。证券投资也只有转化为实物投资才能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作用。从整个社会来看,证券投资也只有转化为实物投资才能实现自身的增值。离开了实物投资,证券投资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3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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