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意识,是
审美活动中,人对
审美对象的能动反映。即广义的美感。包括审美的感知、感受、趣味、理想、标准等各个方面,是
审美心理活动进入思维阶段后的意识活动。人们常通过艺术来研究人的审美意识。
殷谦杂文集《
心灵真经》:“这种现象的出现,正反应了我们
时代精神环境的恶劣程度。一些人‘激进’的反传统姿态,是任性的、嬉皮士式的游戏态度,他们践踏学术之原则,嘲笑趣味之标准,忽略意义之关注,背叛传统之文化。这种畸形的、病态的趣味感,会降低人的道德自持之底线,审美意识之旗帜,他们把庄严化为笑谈,使我们的文化缺乏纯洁之品质和高贵之气质,如果形成气候,这简直就是一种可怕的灾难。”
审美意识是主体对客观感性形象的美学属性的能动反映。包括人的
审美感觉、情趣、经验、观点和理想等。人的审美意识首先起源于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过程中。自然物的色彩和形象特征如清澈、秀丽、壮观、优雅、净洁等,使人在作用过程中得到美的感受。并且,人也按照加强这种感受的方向来改造和
保护环境。由此形成和发展了人的审美意识。审美意识与社会实践发展的水平有关,并受社会制约,但同时具有人的个性特征。在当代,审美意识和
环境意识的相互
渗透作用更加强化。审美意识是人类保护环境的一种
情感动力,促进了环境意识的发展,并部分地渗入到环境意识中成为一方面的重要内容。人对环境的
审美经验、情趣、理想、观点等多种形式的审美意识,是环境意识必然包含的内容。审美陶冶人的情操,提高
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