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员会
台湾“行政院客家委员会”
客家语客家文化,其职权法源于《客家基本法》。
简介
职责
客家委员会是客家事务专职主管机关,以振兴客家语言文化为使命,以建构快乐、自信、有尊严的客家认同为信念,以成为全球客家文化研究与交流中心为任务,以“牵成客家、繁荣客庄”为目标,以“荣耀客家、藏富客庄”为愿景。
组成
中央客委会
业务单位:
综合规划处、文化教育处、产业经济处、传播行销处、秘书室、人事室、政风室、主计室。
任务编组:
法规委员会
台湾客家委员会客家文化发展中心:六堆、苗栗客家文化园区
台湾当局行政管理机构南部联合服务中心客家组
台湾当局行政管理机构中部联合服务中心客家组
台湾当局行政管理机构东部联合服务中心客家组
台湾当局行政管理机构云嘉南区联合服务中心客家组
其他机构:
台湾客家委员会客家学术发展委员会
地方客家单位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务局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务委员会
台中市客家事务委员会
屏东县政府客家事务处
花莲县政府客家事务处
台南市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客家事务科
苗栗县政府文观局客家事务科
新竹县政府民政处国际客家事务科
新竹市文化局客家事务科
桃园市政府客家事务局 。
主要事件
客委会成立
客家电视台
2003年7月1日,由客家委员会成立的客家电视台正式开播,是世界上第一家24小时以客家话播放的电视台。
客语能力认证
2005年开始,客家委员会每年举办客语能力认证考试,分为四县腔、海陆腔、大埔腔、饶平腔、诏安腔。例如马英九先生、谢长廷先生皆通过了客语能力认证考试。
2012年5月,客家委员会开办“幼幼客语闯通关”,欢迎4至6岁的小朋友挑战,使客家话向下扎根,在学学生通过认证各可获得5000到1万元新台币奖学金。
客语教学
2008年后,客家委员会加强学校客家语教学,一个星期由1小时客家语课增加到2小时,并建立客语薪传师制度。
客家基本法
2010年,台“立法院”通过了《客家基本法》,使客家事务迈向法制化,本法规定客家语为政府公事语言。
公事语言
2010年公布《客家基本法》,进一步赋予“公事语言”之制度法源。2009年至2015年计核定补助443件公民营机构推动客语广播、设置客语服务台,开办客语志工及咨询服务,以促进客语在公共领域发声,增进客语能见度。
客语海外巡回教学
2014年,客家委员会举行海外客语巡回教学讲座,海外客语巡回教学现已举办了五届,每两年一次。
客语流行音乐
客委会举办“潮客音乐奖” 发掘优秀客家流行音乐人才。为推广客家流行音乐,打造客家流行音乐全新风貌,并发掘与培育客家流行音乐明日之星,客家委员会举办“潮客音乐奖”,期盼透过比赛的进行,能够找到客家词、曲创作、编曲人才,以及演唱的明日之星。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27 19:46
目录
概述
简介
职责
组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