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上限期权通常在银行同业市场上进行交易,它通过在未来特定时间内限定带有可变动利率或
浮动利率的最高限额,从而确定利息成本的上限。如果
市场利率比约定最高利率高,则期权出售者将
差额支付给购买者。按照
期权交易方式,期权出售者因对购买者作出一个保证而收入
期权费,期权费的高低取决于
市场利率和约定的最高利率。因为约定的最高
利率与现行
市场利率之间差价较大,所以
平价利率上限期权出售者所收到的期权费比溢价期权出售者要求得高。
利率上限期权的期限最常见的是2~5年,借款人买入利率上限期权,可以取得利率上升时的保障,同时又能保留利率下降时的利益,可以在
市场利率高于上限时享受
固定利率,在市场利率低于上限时仍享受
浮动利率。因而,
利率上限期权是一种灵活的
保值工具。
某公司一年以前从某家银行取得2千万美元的
贷款,期限为3年。这是一笔可变利率贷款,以6个月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为基准利率。这笔贷款是一年之前借入,到今年残留期限仅2年。该公司觉得从今年起利率要上升,为了防范利率上升所带来的风险,该公司决定购买一笔期限为2年,数额为2千万美元的封顶期权,商定利率为7%,参照利率为6个月LIBOR,期权费为1.4%。第一次结算在6个月后进行,第
二次结算在12个月后进行,第三次结算在18个月后进行(包括期权费在内的三次结算利率)。
某公司3年前,购买外国政府发行的
债券,总值为4千万
美元,期限为5年,以6个月LIBOR为标准,浮动计息。到今年残留期限仅2年,该公司觉得从今年起,LIBOR要下降,为弥补利率下降所带来的损失,该公司决定卖一笔期限为2年,数额为4千万美元的封顶利率期权,商定利率为10%,期权费为0.5%,一次收完.参照利率为6个月LIBOR,第一次结算在6个月后进行,第二次结算在12个月后进行,第三次结算在18个月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