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鸳鸯》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
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一首祝贺贵族结婚的诗。全诗四章,每章四句。前二章以鸳鸯起兴,后二章以马起兴。第一章描绘了鸳鸯双飞的美好画面,以捕得鸳鸯象征得到福禄;第二章进一步描写了鸳鸯双卧的情景,以鸳鸯安睡象征留得福禄;第三、四章以摧秣乘马,兴结婚亲迎之礼,充满了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憧憬。对典型细节的描摹
细致入微,以及象征手法的运用,是此诗的两大艺术特色。
作品原文
小雅·鸳鸯⑴
鸳鸯于飞,毕之罗之⑵。君子万年,福禄宜之⑶。
鸳鸯在梁⑷,戢其左翼⑸。君子万年,宜其遐福⑹。
乘马在厩⑺,摧之秣之⑻。君子万年,福禄艾之⑼。
乘马在厩,秣之摧之。君子万年,福禄绥之⑽。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小雅:《诗经》中“雅”部分,分为大雅、小雅,合称“二雅”。雅,雅乐,即正调,指当时西周都城镐京地区的诗歌乐调。小雅部分今存七十四篇。鸳鸯:鸭科水鸟名。古人以此鸟雌雄双居,永不分离,故称之为“匹鸟”。
⑵毕:长柄的捕鸟小网。罗:无柄的捕鸟网。
⑷梁:筑在水中拦鱼的石坝,即鱼梁。
⑸戢(jí):插。谓鸳鸯栖息时将喙插在左翅下。
⑹遐(xiá):长远。
⑺乘(shèng):四匹马拉的车子。乘马引申为拉车的马。厩(jiù):马棚。
⑻摧(cuò):通“莝”,铡草喂马。
郑笺:“今‘莝’字也。”《
说文解字》:“莝,斩刍也。”秣(mò):用粮食喂马。
⑼艾:养护。一说意为辅助。一说犹“宜”。
⑽绥(suí):安。
白话译文
鸳鸯双双轻飞翔,遭遇大小罗与网。祝福君子万年寿,福禄一同来安享。
鸳鸯相偎在鱼梁,喙儿插进左翅膀。祝福君子万年寿,一生幸福绵绵长。
拉车辕马在马房,每天喂草喂杂粮。祝福君子万年寿,福禄把他来滋养。
拉车辕马在马槽,每天喂粮喂饲草。祝福君子万年寿,福禄齐享永相保。
创作背景
关于此诗背景及主旨,历代有不同说法,一种观点认为此诗为讽刺
周幽王而作,以《
毛诗序》为代表。《毛诗序》说:“刺幽王也。思古明王交于万物有道,自奉养有节焉。”
孔颖达疏进一步解释说:“前二章鸳鸯为兴,言交于万物有道奉一物以例余也。后二章又以刍秣之式兴奉养有节。”另一种观点认为这是祝贺新婚的诗,以明人
何楷为代表。
何楷说:“以《白华》之诗证之,其第七章曰:‘鸳鸯在梁,戢其左翼,之子无良,二三其德。’是诗亦有‘在梁’二语,词旨昭然。诗人追美其初昏(婚)。凡诗言‘于飞’者六,其以雌雄连言者,惟‘
凤凰于飞’及此‘鸳鸯于飞’耳。《乘马》二章,皆咏亲迎之事而因以致其祷颂之意。《汉广》之诗曰:‘之子于归,言秣其马’亦同。”(《
诗经世本古义》)清人
姚际恒、
方玉润也都赞同何说,认为是一首祝贺新婚的诗。方玉润认为此诗是写周幽王初婚的。
朱熹则认为此诗是诸侯回答《
小雅·桑扈》一诗的,是诸侯又回祝天子的诗。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此诗前二章以鸳鸯起兴,后二章以马起兴。鸳鸯是成双成对的鸟,马和亲迎之礼有关,故可以认为这是一首同婚姻有关的诗歌。前二章赞美男女双方才貌匹配,爱情忠贞;后二章祝福其生活富足美满。
此诗一、二章以鸳鸯匹鸟兴夫妇爱慕之情。两章描绘了一对
五彩缤纷的鸳鸯,拍动着羽毛绚丽的翅膀,双双飞翔在辽阔的天空,雌雄相伴,两情相依,情有独钟,心有所许,多么美妙的时刻,多么美好的图画!在遭到捕猎的危险时刻,仍然成双成对,
忠贞不渝,并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从同甘到共苦两种境遇的转变,进一步展现了鸳鸯高洁的品格,挖掘了鸳鸯的典型的独特的禀性,较好地运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为后面对人物的抒写做了充分的准备。在第二章中,诗人抓住鸳鸯小憩时的一个细节,描摹入微,观察至细。在芳草萋萋的小坝上,一对鸳鸯相依相偎,红艳的嘴巴插入左边的翅膀,闭目养神,恬静悠闲,如一幅明丽淡雅的江南水墨风景图,满含着对美好生活的深深眷恋与无限追求。
这二章一动一静,描摹毕肖,既是对今后婚姻生活的象征性写照,也是对婚姻的主观要求和美好希望。生活之中,欢乐与痛苦必然并存,既有甜蜜的欣悦,也有凄苦的哀愁,但只要双方心心相印、
相濡以沫,苦乐之中就都有幸福在,即无所畏惧。诗人以鸳鸯比喻夫妻,贴切自然,易于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其形象逐渐积淀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原型,为后世所普遍接受。
诗的第三、四章以摧秣乘马,兴结婚亲迎之礼,充满了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憧憬。抓住迎亲所用的厩中肥马这一典型细节,引发人对婚礼情景的丰富联想:隆重、热烈、喜庆;并且厩有肥马也反映着生活的富足。这都含蓄地暗示了婚姻美好的客观条件:男女般配,郎才女貌,感情专一,家产丰裕;反映了诗人的婚姻价值观念,也是对理想人生、美好人生的由衷礼赞。
名家点评
宋代
朱熹《
诗集传》:“兴也,此诸侯所以答桑扈也。鸳鸯于飞,则毕之罗之矣。君子万年,则福禄宜之矣。亦颂祷之辞也。”(第二章)“兴也。张子曰:禽鸟并栖,一正一倒,戢其左翼,以相依于内;舒其右翼,以防患于外。盖不用而右便故也。”(第三章)“兴也。乘马在厩,则摧之秣之矣。君子万年,则福禄艾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