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京师八回爵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
居京师八回爵,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
解释
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
霍集斯
、和田伯克
和什克
、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
额色尹
、
图尔都
、
玛木特
、
帕尔萨
、吐鲁番元裔封建主
哈什木
、叶尔羌伊克和卓裔
阿卜都尔璊
为
郡王
衔品级、
辅国公
及一、二、三等
台吉
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
理藩院
。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
佐领
,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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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04-18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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