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守,汉语词语,拼音是jū shǒu,意思是留置守护;特指皇帝出征或巡幸时,重臣镇守京都或行部;官名,
留守的别称;
守成。
1.留置守护。2.特指皇帝出征或巡幸时,重臣镇守京都或行部。3.官名。留守的别称。4.犹
守成。
明·
李东阳《重修季子庙记》:“刑部尚书白公昂尝读书其间,慨其敝陋,谓居守道徒曰:‘吾他日必修之。’”
明·
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八回:“我有居守之劳,彼时三军在外,我独居中,不以此时为乱,今日
诸卿济济,乃求死耶?”
明·
沈德符《野获编·禨祥·甘露瑞雪》:“上南巡,﹝顾鼎臣﹞奉勅居守,寻殁於位。”
清·
唐甄《潜书·诲子》:“天子南征,大人居守,政事取决,如伊尹、
周公之摄,此慎之所不如也。”
唐·韩愈《
送温处士赴河阳军序》:“自居守河南尹以及百事之执事,与吾辈二县之大夫,政有所不通,事有所可疑,奚所谘而处焉?”按,此“居守”谓东都留守
郑馀庆。
唐·
皇甫枚《三水小牍·王公直》:“既发囊,唯有人左臂,若新支解焉。羣吏乃反接,送于居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