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边特别区域
中华民国初期的行政区划
川边特别区域,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
宣统三年(1911年),清廷准备设置西康省,由于四川保路运动兴起,辛亥武昌起义成功,清王朝颠覆,西康省的建省计划未能实现。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四川军政府成立。1912年,清朝灭亡,四川军政府改组为中华民国四川都督府,省治成都。民国二年(1913),袁世凯实行“军民分治”,将四川省分置为川西道上川南道下川南道川北道川东道边东道边西道,后改盆地5道名为西川道建昌道永宁道嘉陵道东川道
民国三年(1914),裁去边东、边西两道,划康定县以西30个县(包括金沙江以西的昌都地区)为川边特别区域,受四川省节制。
民国七年(1918),由于军阀混战,四川实行防区制。
1929年1月,刘湘击败杨森,占据杨森全部防地。刘文辉因援助刘湘得到刘湘永川以西防地,又兼并赖心辉的地盘。至此,四川成为“二刘”的天下。
1935年6月,国民政府在四川正式实施行政督察区制,将全川划分为18个行政督察区(另设西康行政督察区),每区设置专员公署作为省政府的派出单位,分辖各县,以控制地方力量。自此,近20年的四川防区制宣告结束,四川全省行政得到统一。
1939年1月1日,国民政府将原西康行政督察区(原川边特别区)和四川省第十七、十八行政区合并,正式建置西康省,驻地康定县。实行川、康分治。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四川省情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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