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overnor] 作为一个政治单位(如殖民地、州或省)的
统治者、行政首脑或名义上的领袖而被
选举或被任命的官员——亦称“
总督”、“
省长”。
2、《周礼·
地官司徒》谓乡以下为州,每州设州长一人,中大夫。《
周礼》只说行政区依次为乡、州、党、族、闾、比,五家为比,未言乡有几州,州有几党。古籍相传,以五比为闾,四闾 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是乡有一万二千五百家,州有二千五百家。
根据美国宪法,除了
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之外,其余权力均留给各个州。因此,美国的州长的权力相对来说较大。此外,美国的州长全部均由民选产生。美国州长英语称为“governor”。除五十个州的州长外,美国五个属地的行政长官也称为“governor”,中文通常译作“总督”。男性州长的妻子被称为“州长夫人”。
历史上,美国属地未建州时,总督也由总统任命,但现存五个属地(
波多黎各、
美属维尔京群岛、
东萨摩亚、
北马里亚纳群岛、
关岛)的总督与州长一样由民选产生,他们也是美国州长协会 (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 的会员。美国没有“governor”的地区是首都
华盛顿,其行政长官是市长。
州长选举的结果反映出美国政治版图发生变化的某些迹象,新州长一般会实行更符合本党理念和利益的政策,也会为两年之后的总统大选创造有利条件,所以美国两党都全力争取赢得州长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