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盐御史巡盐御史,明清两代官名。明代
都察院十三道
监察御史中,有专管巡视盐务的,称巡盐御吏,两淮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河东一人。清沿明制,康熙三十年又增福建、两广各一人。其职责主要是收缴盐税,并监督盐商的专卖。
历史沿革
明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通掌弹劾及建言,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又设
十三道监察御史110人,初为
正九品,洪武十七年升
正七品。十三
道监察御史所受差遣,又有巡盐御史、巡漕御史、巡农御史、巡关御史、巡茶御史、巡江御史、巡城御史、巡田御史、巡仓御史等诸多名目。
明初,遣监察御史巡盐为临时性派遣,永乐年间,御史开始专项巡盐。宣德年间选差御史一员,于扬州府等地巡捕禁革私盐。正统年间,巡盐御史制度初步成形,明廷令两淮、两浙、长芦等运司,每岁各差御史一员,领敕巡视禁约、催督盐课。景泰间一度出现反复,但很快稳定下来。成化年间,基本形成定制,即规定山东济宁至南京一带河道,由两淮巡盐御史带管;通州直抵济宁一带河道,由长芦巡盐御史带管。
清代沿袭明制,又有所变化。除了监察御史本身的品级有所调整外,任职者的身份也不限于监察御史。从康熙朝后期开始,以御史出身任两淮巡盐御史的就不多见了,巡盐御史或从内务府直接选任,或者由其他职位上的内务府出身的官员兼任,如从康熙四十三年至康熙五十二年(1704-1713年),这十年的时间内,两淮盐政的职位一直由身为汉军正白旗的
曹寅和身为满洲正白旗的
李煦两人轮流把持。二人同时还担任江宁和杭州织造。此时的巡盐御史或
盐政,只是按例加“监察御史”衔,实际品级并不拘于监察御史的品级,而是“各带原衔品级”。
乾隆之后,清廷又相继于各地撤销巡盐御史,盐政并归于地方督抚综理。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山西巡抚兼管河东盐务;道光元年(1821年),浙江巡抚兼管两浙盐务;道光十一年(1831年),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务;咸丰十年(1860年),直隶总督兼管长芦盐务。至此,巡盐御史制度最终被废除。
清廷停遣巡盐御史后,其职务由所在地的督抚和都转盐运使司取代,运使与
盐法道合流,负责盐区的具体事务,以地方督抚综理盐政。
主要职掌
巡盐御史一般派往主要盐产区,据《
明史》、《
清史稿》记载,朝廷通常在
两淮、
两浙、长芦、河东等地各派巡盐御史一人。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还曾在福建、两广等地派有巡盐御史。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至雍正四年(1726年),陆续停两广、福建、长芦、河东、两浙等地
盐差,仅在两淮还派有巡盐御史。
监察御史本来就有查纠百司官邪、监督风纪之职责,如奉命担任巡盐御史,依《明史》关于御史“各以其事专监察”的记载,自然就担负着监察
盐政、纠举不法的使命。据学者夏强分析,明代巡盐御史的权力,最初即由御史本职中的纠察奸弊和差遣中的巡捕私贩两方面构成。天顺年间,巡盐御史获得了对盐场事务的查勘权。至成化年间,巡盐御史权力大为扩张,获得了对盐场官员的考核权。此后,巡盐御史开始全面介入盐政事务并凌驾于运司(洪武初年即在诸产盐地次第设置六个
都转运盐使司)之上,运使(都转运盐使)成为巡盐御史的下属,权力、地位日渐沦落。但巡盐御史制度存在任期过短、权力缺乏制约和身份不明确等三个缺陷,这最终成为清代中期废除巡盐御史制度的重要因由。
史料记载
《明史》卷八十记载:巡盐御史徐爌言:“两淮盐法,曰常股,曰存积,曰水乡,共七十万引有奇。引二百斤,纳银八分。永乐以后,引纳粟二斗五升,下场关支,四散发卖,商人之利亦什五焉。近年,正盐之外,加以馀盐;馀盐之外,又加工本;工本不足,乃有添单;添单不足,又加添引。懋卿趋利,不顾其后,是误国乱政之尤者。方今灾荒叠告,盐场淹没,若欲取盈百万,必至逃亡。弦急欲绝,不棘於此。”
《明史》卷八十记载:巡盐之官,洪、永时,尝一再命御史视盐课。正统元年始命侍郎何文渊、王佐,副都御史朱与言提督两淮、长芦、两浙盐课,命中官御史同往。未几,以盐法已清,下敕召还。后遂令御史视盐,依巡按例,岁更代以为常。十一年,以山东诸盐场隶长芦巡盐御史。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三记载:自滇、黔告变,所在揭竿蜂起,盐无行销地,商皆裹足不前,至亦榛墟弥望,无所得售。计臣以军需所恃,督饷之檄,急如星火,商于是大困。时天下盐课两淮最多,困亦最甚,赖巡盐御史刘锡、魏双凤多方抚恤,输纳忘疲。至是海内殷富,淮南宁国、太平、池州等府,及两浙、山东、广东、福建,先后增引,利获三倍。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三记载:先是,顺治二年,世祖定巡视长芦、两淮、两浙、河东盐政,差监察御史各一,岁一更代。其山东盐务归长芦兼管,陕西归河东兼管。十年停,盐务专责成运司。寻因运司权轻,仍命御史巡察。康熙十一年,复停巡盐。巡抚金世德以直隶事繁,请仍差御史。于是两淮、两浙、河东皆复旧制。既而两广、福建并设巡盐御史。
文学演绎
《
红楼梦》第二回:“这
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
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馀。”
对于此处林如海以兰台寺大夫(一说即都察院御史)所担任的巡盐御史的品级,原著中未具体说明。一方面,从制度上看,明清探花按例初授七品官,,而书中林如海又是“升为兰台寺大夫”,按明清制度当在七品以上。另一方面,《红楼梦》第八十二回记录了林黛玉的一个梦,梦中凤姐道:“你还装什么呆。你难道不知道林姑爷升了湖北的粮道,娶了一位继母,十分合心合意。”在
林黛玉梦中,林如海任湖北粮道为升官,可见续书者(此段据推测为
高鹗所著)认为,林如海以兰台寺大夫任巡盐御史的官位,在湖北粮道之下。
无论实际品级如何,从事权上来看,巡盐御史的权力不可谓不大,且为肥差。
刘心武据此认为,林如海作为巡盐御史本可留下丰厚的遗产,
林黛玉有权分得其中的一份;未能继承这笔财产,则是
贾琏从中作梗的缘故。也有研究者认为,由于堂族侄子的存在,林如海无法让林黛玉直接继承财产,为此采取了向荣国府转移财产的方式,但妻族的侵吞使得他的愿望落空了。另有观点认为,从为人、官场状况以及林家的开销看,林如海尽管有巡盐御史的差事,也未必积累下丰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