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是指用于
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企业(
民用航空运输)的
高价周转件(例如飞机的引擎)等。买回来要再次加工建设的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
非流动资产。
企业会计记录设置工程物资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
大修理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
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
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
预付大型设备款和基本建设期间根据
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的实际成本。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
生产准备的
工器具等。
工程物资发生
减值准备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
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2)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
退库时,做相反的
会计分录。
(4)工程完工,将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和器具交付生产使用时,借记“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
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工程物资: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
期末余额填列。
在建工程:反映企业期末各项
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
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
费用支出、预付
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
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金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