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树人(1915年—1984年),
山东省
泰安市人。1932年7月考入济南无线电训练班,后在齐河、
潍县从业。1935年在济南读高中。1937年因组织学生运动,遭警方拘禁。1938年1月参加
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先后任四支队募集队长、后勤处长等职,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0年入省立
泰安第三中学读书,毕业后,考入济南高中。翌年暑假回家,因经济拮据,不能继续上高中。后便考入济南无线电训练班,结业后被分配至
齐河县河务局任录士。
1934年秋,调
潍县烟酒税局任会计主任,后改任文牍主任。次年,又到济南高中继续读书。1937年因组织学生运动,遭国民党警方拘禁,后被保释回家。时逢“七七卢沟桥事变”,日军占领华北后,继续南下,进攻山东。至年底,德州、济南、泰安相继沦陷。亡国的苦难激起常树人的爱国热情。他和表叔侯冠英(中共党员)、同学张广泌一起携枪参加了由中共山东省委领导的
徂徕山起义。
1938年1月,徂徕山起义的部队编为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四支队,常树人被分配到三中队任战士,从此参加了八路军。6月,部队改团的编制,他任一团后勤处供给员。12月,任
八路军山东纵队供给部粮秣科长。
1942年6月,山东纵队一部改编为
鲁中军区。常树人调军区后勤处任副处长。1944年11月,到山东分局党校学习。
1945年9月,日军投降后,他改任鲁中军区供给部副部长。同年11月,奉命去东北,任
东北民主联军第三纵队供给部部长。翌年1月,三纵与
辽东军区合编,常树人调军区后勤供给部任副部长。不久任部长。期间,随军参加了保卫
四平和临江战役。1948年4月,辽东军区机关撤销,他调
东北军区后勤部东线战勤司令部任参谋长;8月,东线战勤司令部组编为第4
野战军后勤部第二、三两个分部,常树人任第二分部部长,参加了
辽沈战役。
1949年1月,调任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后勤部部长,参加了
平津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常树人任军委炮兵后勤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