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Guangdong TV Artists' Association ,简称“GDTVAA”)成立于1985年8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电视艺术家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的人民团体,归属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管理监督,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联系社会面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
协会的宗旨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全省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为发展和繁荣我省电视艺术事业而努力奋斗。
任务
广东省视协在全省范围内吸收电视艺术家、理论家以及从事电视艺术教学、编辑、制作工作等有成就的专家、学者、电视艺术工作者为会员,并推荐成绩突出的会员加入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间的联系与交流、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适时组织召开各专业各门类研讨会,加强理论研究力度及协会的导向作用,以推动广东电视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协会还开展采风活动,促进会员深入生活,解放思想,创作更多
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艺术魅力、为广大观众喜闻乐见的电视艺术作品。
拓宽渠道
2005年12月换届后,广东省视协成立了九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
学术委员会成员
广东省视协原称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广东分会,1992年根据
国家民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更名为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自成立以来,协会曾先后召开了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现任第五届主席为南方影视传媒集团总裁、党委书记王克曼同志;主席团
成员共20名;协会理事共76名。
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英文译名:Guangdong TV Artists’ Association (GDTVAA)。
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电视艺术家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联系社会面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全省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为发展和繁荣我省电视艺术事业而奋斗。
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省文联的团体会员,并接受省文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
广东省民政厅,并接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14楼。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电视艺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三)组织会员深入群众生活,努力学习,钻研专业,加强实践。提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探索创新,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电视艺术成果。繁荣电视艺术创作,不断提高电视节目的思想和艺术水平。
(四)举办电视节目观摩和交流座谈等活动,提高电视节目制作水平。组织学术研讨活动,促进评论、理论工作的发展。
(五)本会联合有关单位举办每两年一届的“广东省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推选活动。
(六)支持各地市电视台、民营
电视制作机构所开展的业务活动,并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广大会员的沟通和联系,使协会真正成为全省电视艺术家和电视艺术工作者之家。
(七)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及时发展在
电视艺术各门类中有成就的青年电视艺术工作者入会,增强本会的社会影响力。
(八)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关注
社会,热爱生活。
(九)加强同各省市间的电视艺术交流,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电视艺术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往来,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依据国家政策发展电视文化产业。
(十一)依法维护会员的知识产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团体会员包括我省各地级(及以上)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以及各大型企业电视艺术团体和组织自愿参加本会者。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包括从事电视艺术编剧、
导演、
表演、
摄像、灯光、美术、服装、化妆、剪接、音乐、录音、制片、节目主持、评论、教学、理论研究、管理、策划等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作出一定的成绩,并在省内有一定影响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委托的机构讨论通过;
(三)由主席团或主席团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居住在本省的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为本省当然会员。兄弟省市会员移居本省者,经办理手续可由原籍转入本会。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主席团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审查并经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闭会期间以主席团为最高领导机构。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十)省、市广播电视集团、各地级市电视台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当选的理事,如不再担任所在单位负责人,理事职位也由所在单位推举另一位负责人接任,并报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团备案。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专职副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组成。秘书长由省文联党组提名,主席团任命。副秘书长由主席团任命。主席团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须有1/2以上主席团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主席团成员2/3以上表决通
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三)主席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新当选主席年龄不超过63周岁,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审查并得到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5年。(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省文联和省委宣传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专职副主席(或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主席团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主席团)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或专职副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主席团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拨款;
(二)会费;
(三)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社会和有关单位资助;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
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省文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省文联、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主席团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省文联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省文联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文联和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广东省文联和
广东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主席团名单
第五届
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第五届主席团成员介绍:
【主席】
王克曼,男,汉族,1947年出生,大学学历,江苏涟水人,教授, 中共党员,曾任空军师参谋长,防空旅长,军事学院院长、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厅副厅长、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
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总裁、党委书记,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广东省新闻记者协会副主席,
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兼职教授。
【专职副主席兼秘书长】徐清雄
【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宁、刘玉华、沈明祥、张腾、陈志荣、郑凯南、南晓明、段果平、侯六一、费勇、蔡照波、谭一艺、潘辉明
第八届
第八届主席:蔡伏青
专职副主席:邢瑛瑛
兼职副主席:丁亮、田秋生、苏宏元、李先贵、杨卓兴、何志斌、张竹梅、罗崇雯、崔颂东、曾志伟、黎树根
主席团成员:陈涛
秘书长: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