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善爱老年人协会
广州市社会团体
广州市善爱老年人协会是民政局批准准予认定、设立的专业为老年人服务的组织机构并获得慈善组织资质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养老理论、养老政策和养老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养老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养老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养老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养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起草养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老年热及会员的合法权益,联系养老企业和社区长者,协调、指导养老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联合爱心优质企业及媒体政府资源,打造爱心优质企业联盟,促进会员经济发展。研究分析养老行业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会员单位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五)在老人集中的社区开展社区长者服务站,打造老年人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社区长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老年人交流、健康干预与促进服务、帮扶孤寡老人和独居老人、 临终关怀、资讯服务、咨询服务、长者用品等一切养老服务;同时为老年人提供权益维护及健康娱乐活动等。
(六)负责拟订养老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养老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养老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养老务服务体系和养老事业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联合会员单位打造养老基地,加强协会与会员,会员与会员之间的联系,降低用地、用人、宣传及活动等成本,吸引各地对会员单位的投资及采购。
(八)负责组织指导养老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民政部门的表彰活动,组织协调策划重大庆典活动
(九)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将会员单位的合理需求和要求反馈给政府,为会员单位争取政策;同时,将政府采购服务信息,政策信息等提供给相关单位会员。
(十)会开展社会调查统计,并将相关有用的情报反馈给会员;利用合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众号,媒体,会员支持等)对会员在社会上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打击社会上不正当竞争的对象。
(十一)为有爱心的个人会员及志愿者提供就业机会,同时为单位会员培养、输送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才。
(十二)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委托以及购买服务,承办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会长
马哲
副会长
黄定波
秘书长
副秘书长
黄冬雪
谢静
吴影仪
监事长
李玉珍
组织机构
秘书处
组织部
培训部
财务部
党群部
宣传部
事业发展部
志愿者中心
公信力建设中心
业务范围
提供老年人交流互助平台; 老年人健康干预与促进服务; 帮扶孤寡老人和独居老人; 临终关怀; 组织和策划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 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委托以及购买服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6 19:55
目录
概述
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