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的研究对象之间跨越了多个世纪——从普芬道夫一直到
康德。这基本上见证了德国法哲学逐渐从欧洲大陆传统、尤其从托马斯主义传统脱胎而出并自成一系的漫长生成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两条基本的思想脉络:一条是以普芬道夫—托马修斯为代表的意志论传统,一条是以莱布尼茨—沃尔夫为代表的理性主义传统。这两条主线最终汇聚到康德那里,并最终开启了一个独特的德意志
法哲学的传统。
编者吴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政治系博士后研究人员,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讲师;在《二十一世纪》(香港)、《开放时代》和《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十余篇,译有《
康德:权利哲学》、《
实践理性的第一原则》、《法, 理性与善——菲尼斯文集》等书,主要研究领域为德国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以及自然法理论。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 (共11册), 这套丛书还有 《
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
德国观念论与惩罚的概念》,《强力与自由》,《
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
观念论法哲学及其批判》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