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档案馆
延安市事业单位
延安市档案馆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延市发[2001]31号)设置的市委
直属事业机构
,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档案的管理、利用和行政管理两种职能。
设置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延市发[2001]31号), 市档案馆(局)是市委
直属事业机构
,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档案的管理、利用和行政管理两种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履行档案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
二、制定全市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市级机关、群众团体、事企业单位和县区的档案工作。
三、对全市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实施宏观指导和行政监督。
四、负责市直机关、事企业单位各类档案和资料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市各类专业档案的管理,为中、省驻延单位、在延部队及
非公有制经济
实体提供咨询服务。
六、组织开展全市档案学术活动,推广和应用档案科研成果;建立全市档案信息目录中心,推动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七、负责本馆档案史料的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参与编史修志工作。
八、指导全市档案保护、教育和宣传工作。
参考资料
延安市档案馆(局
.延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9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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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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