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国内外有关同类规范为参考,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与科研、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内外建筑火火器配置的
工程设计和应用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工程实际.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
共同审查定稿。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40一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4.2.1、4.2.2、4.2.3、4.2.4、4.2.5、5.1.1、5.1.5、5.2.1、5.2.2、6.1.1、6.2.1、6.2.2、7.1.2、7.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一901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栋
民用建筑可分为
公共建筑和
居住建筑两大类,在划分消防危险等级的问题上要比工业建筑繁琐,但主要应依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火用电多少、
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划分危险等级。
1. 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判断出应选哪一种类型的灭火器。如果选择不合适的灭火器不仅有可能灭不了火,而且还有可能引起灭火剂对燃烧的逆
化学反应,甚至会发生爆炸伤人事故。
2. 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等因素,可确定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和配置基准,这是着手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和计算的首要步骤。
3. 在选择建筑灭火器时应考虑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 为了保护贵重物资与设备免受不必要的
污渍损失,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选择应考虑其对被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水型灭火器和
泡沫灭火器也有类同的污损作用。而选用气体灭火器去灭火,则灭火后不仅没有任何残迹,而且对贵重、
精密设备也没有污损、
腐蚀作用。
5. 灭火器设置点的
环境温度对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和安全性能均有明显影响。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性能显著降低,若环境温度过高则灭火器的
内压剧增,灭火器则会有爆炸伤人的危险。本款要求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应在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之内。
6. 灭火器是靠人来操作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尤为重要,应对该场所中人员的体能进行分析,然后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规格、型式。通常不同的民用建筑场所内,中、小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应用较广;而在工业建筑场所的大车间和古建筑场所的大殿内,则可考虑选用大、中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或
推车式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的正确选型是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关键。我们必须严格依据
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国内几十年的消防实战经验和实验验证而确定的。新配建筑灭火器应按等效替代的原则和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建筑灭火器配置的设计和计算。有条件时亦可在同一场所内同时选配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