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忠,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吉林白山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人物履历
1999年2月,任四平联合化工厂副厂长;
2001年3月,任四平市圣峰农药化工厂厂长;
2004年10月,任四平市圣峰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7年11月,任
四平市环境保护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6年10月,任四平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7年10月,任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1月-2020年12月,任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08月13日,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国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0年12月,经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纪委监委对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国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国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张国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全无,挖空心思钻营取巧,将官场当成攫取大额经济利益的生意场、把国有资产当成个人肥油满溢的“钱袋子”,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国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