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康仁
美国华人律师
张康仁(1860--1926) ,男,南屏人(今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清同治十一年(1872 )人选为中国首批留美幼童。初入哈德福中学,后升入耶鲁大学学习法律。清光绪七年(1881)归国,派往福建水师学堂补习。后复赴美,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先后在檀香山旧金山任律师。清宣统元年(1909)回国参加清廷殿试,被授予进士。
人物简介
张康仁(1860年-1926年8月4日),男,南屏人。出生在广东省象山县南平乡一个商人家庭。第一批留美幼童30人之一。1872年进入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公立高中读书时,才有13岁。当清政府因担心这些学童过于美国化,而下令召回全部留美幼童时,张康仁已经是耶鲁大学法律系一年级学生。这些学童回到中国后,根本就没有像出去之前承诺的那样受到重用,清政府把他们强制性分配到中国学校里,去完成教育,根本不顾他们的兴趣和专长。当其它学童无可奈何地重新适应中国环境时,张康仁和几个学童不顾清政府禁令,决心离开中国,并永久地在美国定居。
妻子姓余,籍贯广东新会,是第一代在美国出生的华人,其父余大在19世纪中经香港到旧金山淘金,后来成为当地著名商人和华人领袖。张康仁跟妻子育有两名孩子,女儿年轻时因车祸烧死,并无生育的儿子在1927年大学毕业,主修农业,卒于1974年,享年73岁,比以98岁高龄辞世的母亲,迟逝两年。
张康仁1926年8月4日死于心脏病发,享年66岁。
人物生平
美国政府1880年代掀起排华潮,下层华工因此受累,接受良好教育的留洋幼童亦难幸免。幼童中的张康仁(ChangHong-yen)从13岁起就在美国生活,他读过菲利普斯安多福学校,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曾经取得美国国籍,成为第一个在美国执业的华人律师,但终究抵不过排华猛浪,美国国籍丢了,律师资格被取消,只能辗转在清政府各地使团里担任翻译,潦倒半生。(他在1913年被中华民国委任为其中一位驻首都华盛顿的外交官,同年曾出席美国总统威尔逊在白宫为女儿举行的婚宴。1916至1917年间,他在美国加州出任中国海军学生的总监,生活绝不潦倒。)
主要成就
高分通过律师考试
张康仁有个哥哥在夏威夷经商,非常富有。在哥哥资助下,张康仁又回到美国,继续他在耶鲁大学的学业,并且在1883年毕业。随后,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学位,并于1886年毕业。但是,他没有被允许参加纽约州律师协会资格考试,所以也不能取得律师执照。因为按照当时的法规,只有美国公民才能在纽约州内成为执照律师,但是《排华法案》已经禁止华人入籍。
据《美国百年排华内幕》(张庆松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11月第一版)一书记载,当张康仁正式向纽约市最高法院递出申请时,被拒绝。最高法院主审法官查尔斯.布朗特告诉张康仁说,州议会只是允许最高法院接受张康仁,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法院必须接受张康仁。“州议会给了最高法院在这个案子上的自主权,而法院自主决定不接受张康仁的申请”。
据《纽约时报》透露,挡在张康仁面前的,还是他的外国国籍问题。当最高法院几位法官开会研究这批申请案时,布朗特大法官和查尔斯.丹尼尔斯大法官反对接受张康仁为律师。他们提出张康仁还没有得到美国国籍,而上诉法庭已经在奥尼尔一案中裁决,未经美国归化的外国人,不能在纽约得到律师执照。
最高法院另一个大法官约翰.布莱迪赞成接纳张康仁。他指出,就在同一个奥尼尔案中,上诉法院也裁决,州议会有权豁免律师资格申请者的外国国籍。而州议会已经豁免了张康仁的中国国籍。
从法理上看,布莱迪的观点是正确的。在奥尼尔一案中,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决写道:“要申请在这个州法庭上从事律师业务,美国国籍是一个最基本资格”。但同时上诉法院也宣布:“看来州议会有宪法赋予权利把从事律师业务特权授予某些外国人”。
州议会这样做并没有违反联邦排华法案。州议会只是要法院不要以张康仁是外国人为由拒绝他的申请。张康仁仍然是外国人,但是他也可以成为律师。但是,最高法院其它法官还是投票反对接受张康仁。
就在最高法院还在为张康仁的事情辩论的时候,张康仁已经在作第二个努力。他开始向法庭申请入籍。在参加资格考试前,他首先到联邦设在纽约地区法院递交入籍申请。在那里,他的申请遭到拒绝,理由是现有法律禁止华人入籍。
他又向纽约州地方法院去碰运气。1887年11月11日,张康仁从纽约市中级民事和刑事法庭乔治.胡森法官手里得到入籍第一文件。在当时,纽约市中级民事和刑事法庭被人戏称为入籍机器,因为它不分张三李四地滥收移民入籍。据说有一个法官在一天内发放1683张入籍证明。
有了入籍证明,张康仁打算第二年再度提出律师资格申请。他放话说,如果再度遭到拒绝,他将把官司打到上诉法院,甚至直到联邦最高法院。
他进了一个纽约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在第二年又提出申请。这一次,他没有遇到任何麻烦。1888年5月17日,他被接受进纽约州律师协会,并且得到律师开业执照,从此可以在纽约州法庭上作为律师出庭。
张康仁终于成为美国华人第一个正式律师。
然而,麻烦还没有结束。
张康仁入籍引起美国舆论一阵批评和抗议。比如,《纽约时报》对华人移民问题态度一直较为温和,但在华人公民权上却是坚决禁止派,就提出这样质问:“胡森法官为什么会同意归化张康仁呢?这个问题在昨天法庭上让所有律师和大部分法官都迷惑不解。自从1882年排华法案通过后,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要比这个[禁止入籍]条款更清楚。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一个华人被接受入籍,除了这个张康仁。一个普遍观点认为,胡森法官让张康仁入籍的决定,是无效的”。
可能是因为绝大部分华人都住在加州的缘故,张康仁决定搬到加州去开业。1890年,他到了加州,并且申请加入加州律师协会。但是他的公民身份受到怀疑,他的申请也被拒绝。加州最高法院福克斯大法官裁决,张康仁的入籍证件是非法发放的,因而无效”。
由于加州法律也规定律师开业必须有美国公民身份,而张康仁又不是美国公民,因此他没有成为加州开业律师的资格。
既然不能成为律师,张康仁只得委屈自己,在一个银行谋得一个译员职位。他后来成为清政府领事馆翻译。梁启超在他的新大陆游记里记载,他在美国旅游时,遇到所有留在美国留学幼童,他们中大部分人都是为中国领事馆担任翻译,或者是华人银行买办。
后来,张康仁在清政府驻温哥华、朝鲜、华盛顿市等地使团里担任多年翻译,最后辞职到夏威夷作了律师。
张康仁的故事有多层意义。
第一, 它揭示,《排华法案》特别是禁止入籍政策,对华人移民生活的破坏性影响。华人不但被剥夺参与美国政治的权利,他们也被从某些高等职业中排除出去。
第二,它体现入籍华人遇到的矛盾。尽管他们拥有入籍证明,他们还是不能得到美国政府承认。或迟或早,这些证件都会被取消或没收。
第三,美国政府采取不承认态度是针对所有华人,而不管他们背景、教育水平、社会地位或美国化程度。
张康仁已经在美国住了15年,有一个令任何美国人都羡慕的教育资历,而且具有比大多数美国人都要深刻的对美国制度的了解,这样的人还没有资格成为美国公民吗?但是他还是被从公民圈子里给赶出去。他的律师执照也被吊销。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是中国人。
这地地道地道是“宁可错待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政策。可能因为,如果放过这一个,而且还是一个律师,排华法案就会受到挑战。这恐怕也是一个杀鸡给猴看的策略。连张康仁这样的华人都得不到承认,其它华人就趁早别再痴心妄想吧。
百年后恢复身份
2015年3月16日,美国加州高级法院发布裁决书,7名法官一致同意,向一百多年前被拒绝执业的美国首名华裔律师张康仁追发律师执照,纠正这一种族歧视导致的历史错案。
张康仁的侄曾孙女、加州知名律师蕾切尔·庄(音译)说,她的家人几年前了解到这位先祖的遭遇,非常难过,但不知道可以做点什么。
包括庄律师在内,张康仁的后人中有4人在加州从事律师行业。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教授加布里埃尔·陈(音)发起下,他们和法学院美籍亚太裔法律学生协会2011年开始寻求为张康仁讨回那张律师执业执照。
学生们先是向行业主管团体加州律师协会请愿,后者表示同情,但没有权力追发张康仁的律师执照。
2014年,芒格、托尔斯与奥尔森律师行决定免费替这些学生打官司。代理律师之一杰弗里·布莱希曾担任加州律师协会主席,他说,张康仁的遭遇让他感到格外不快。“我认为,重要的是开始清除加州司法历史上的污点,向华人弥补过失。”
加州最高法院7名法官16日一致裁决,追认张康仁的加州律师资格。
裁决书说,美国联邦和州层面的排华法律早已被废除,加州最高法院1972年也取消了对律师执业资格的国籍要求,“早该承认,加州最高法院对张康仁的歧视性拒绝是一个严重错误”。
“一个多世纪过去了,我们在1890年作出决定时所依据的法律和政策已经声名扫地,”裁决书说,“即便我们不能改变历史,也可以承认历史。为此,我们完全承认张康仁为成为美国首名华裔律师而作出的开创性努力。”
加大戴维斯分校法学院美籍亚太裔法律学生协会当天发表声明说:“我们希望,这向我们的社区展示,我们有能力、有力量主张我们的权利,坚持法律行业的多元化,通过司法体系确保平等。”
参考资料
张康仁.珠海市人民政府.2007-07-14
加州最高法院裁决书.加州最高法院网站.2015-03-16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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