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1959年7月出生于湖北仙桃,刑法学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清华大学
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59年7月,张明楷出生于
湖北省仙桃市的一个农民家庭。1966年,张明楷开始上学时,家乡并无正式的学校,学习条件很艰苦,当时学校里几个年级的学生都在一个大教室里学习,四年级以前基本只学习语文这一门课程,偶尔也有学点加减乘除法。后因疾病困扰,张明楷选择直接跳级到初一继续念书,而后由于父亲重病,初二开始一段时间也未能上学。
1975年7月,高中毕业之后,张明楷回家务农。1977年3月起,张明楷在
人民公社革委会工作,直到高考恢复后,张明楷才重新有了求学的机会。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
职业经历
1985年,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89年10月至1990年10月期间,在日本
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学习。1992年,晋升为
中南政法学院副教授。1994年,晋升为中南政法学院教授。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1998年,调入清华大学任教。
1999年4月起,任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委员。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期间,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21年,被授予清华大学的“
新百年教学成就奖”。2022年1月,获聘被评为清华大学第二批文科资深教授。
主要成就
人才培养
张明楷认为大学生在学习法律时应当具有以下四个要素:其一,感觉要好。对于结论合理与否、案件的基本判断等都要有良好的法学感觉。而这些法学感觉的培养都是建立在知识积累上的;其二,阅读范围要广。不能局限于法学的个别范围,更需要多涉猎,对其他科目的知识也要有所了解;其三,想象力要丰富。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要讲究公平正义;其四,不能太固执。太过固执的人不适合研究法律。
张明楷编著出版的教材有《刑法学》等。
张明楷讲授的课程有“法理学”、“刑法学”、“刑法总论”、“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等。
张明楷指导培养的学生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刘艳红等。
科研项目
张明楷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并多次参与中国司法考试命题工作。
截至2017年7月,张明楷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国预防犯罪委员会科研项目等10余项。
截至2017年7月,张明楷已获得普通高校第三届、第四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级奖二等奖等各项省部级奖20余项。
主要作品
截至2017年7月,张明楷已在《
中国社会科学》《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在其他CSSCI来源期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编著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
图书
参考资料
文章
注:张明楷教授论文著作较多,仅收录部分内容
社会生活
社会活动
2024年7月17日,由深圳市法学会主办,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承办的“法现·首席大讲堂”(第二讲)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共享空间(
京基100大厦B座7楼深圳市法学会会员之家)举办,张明楷作为主讲嘉宾,以“刑事司法的发展方向”为主题,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当前刑事司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对刑事司法现代化进行详细阐述。
社会任职
荣誉奖项
人物评价
“张明楷是一位勤奋的学者,一位严谨的法学人,一位颇受尊敬的师长,更是一位将正义感内化于心并努力传播的人。”(
清华大学 评)
“张明楷有着超前的敏感性,透彻的洞察力,孳孳矻矻、上下求索,他是一位有着精益求精工匠特质的学者。”(《
中华英才》评)
“张明楷是中国国内知名的青年法学家,在刑法学方面,有着深人的研究和独道的见解。他生动活泼的授课方式、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以及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都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法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