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十三年(1534)四月,
明世宗派遣武定侯
郭勋代祭
太庙。张选上言进谏:“
宗庙之祭,惟诚与敬。
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传曰:‘神不歆非类’。
孟春庙享,遣官暂摄,中外臣心知非得已。兹
孟夏祫享,倘更不亲行,则迹涉
怠玩。如或圣体初复,未任
趋跄,宜明诏
礼官先期告庙。陛下亦宜静处
斋宫,以通
神贶。”明世宗阅疏后大怒,下之
礼部。
礼部尚书夏言等进言:“代祭之文,载之《
周官》。《语》曰:‘子之所慎斋战疾’。疾当慎,无异于祭,选言非是。但小臣无知,惟陛下
曲赦。”明世宗愈加愤怒,责问夏言等人结党。命人捉拿张选至阙下,
杖刑八十。明世宗亲自到
文华殿听之,每一人行杖毕,则报数给他。
廷杖折断三根。张选被拖出,已死。明世宗余怒未消怒。当天晚上,明世宗不入
大内,绕殿而走,制《祭祀记》一篇。一夕制成,次日早上分赐百官。而张选被送出后,家人用良药救活了他,明世宗罢免了张选的官职。张选任职刚满三月,就以进言而得罪,名震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