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主管综合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上海市徐汇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区域经济、社会年度发展目标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和国防经济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金融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意见,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协调、积极推进本区经济领域相关改革,牵头拟订经济领域改革方案、计划。
(四)负责本区产业政策的综合协调,牵头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服务业综合改革和
高技术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负责本区范围内申请国家和市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初审、转报。负责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性资金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计划草案,组织编制区级建设财力和政府性建设基金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需要综合平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审核)的投资项目。审批区级建设财力等政府性资金项目。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综合协调区域经济发展重大事项,推进有关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本区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牵头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工作任务。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平衡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规划实施,推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八)组织拟订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社会信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十)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服务管理。
(十一)研究拟订本区科技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拟订区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方案并组织推进,协调落实区政府与漕河泾开发区(徐汇)合作相关工作。
(十二)配合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十三)负责本区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市政府授权定价的本区范围内的价格管理,按权限制定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十四)负责本地区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负责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
(十五)加强对本区金融业的服务与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吸引金融机构集聚。按规定对
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相关机构实施监管。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增强区域金融服务能力,推进落实企业上市等融资服务。
(十六)统筹推进本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及复议事务办理工作。
(十七)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化解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十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与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行使辖区内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或调整。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价格投诉、举报以及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委内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定、公文起草印发、信息报送。负责行政目标的管理、督办工作。负责牵头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负责组织人事、纪检、法治、党务、群团、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文件收发、印章、财务、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保密、政务公开、文秘、档案、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工作。负责牵头协调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跟踪落实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应诉及复议事务办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和城区中长期发展战略。指导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本区重大综合性规划。组织研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思路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监测分析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组织制定和协调综合性的重大政策和方案。组织协调管理委重大课题研究。
(三)投资管理科
开展政府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计划、调整计划。参与市区重大项目推进。审批使用区级建设财力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部分项目初审转报。负责对维修维护类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概算批复。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本区范围内申请国家和市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初审、转报。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核准以及初审转报。负责本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按照分工做好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经济动员工作任务,做好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参与和配合开展国防动员演练。按照分工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根据市区要求,开展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承办(或转办、督办)、决定、制证等工作,协助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好综合窗口建设。
(四)改革与社会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协调、积极推进本区经济领域相关改革,牵头拟订经济领域改革方案、计划。推进区域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平衡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规划实施,推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配合开展人口综合调控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
(五)营商与社会信用推进科
参与制定本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计划,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拟订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社会信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加大信用宣传力度。
(六)产业发展科(科创办秘书科)
负责区产业政策的综合协调,牵头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高技术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负责本区范围内申请国家和市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初审、转报与跟踪。负责区政府投资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议。负责区科技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区科技创新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与任务分工。协调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任务,负责研究制定区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规划和方案、年度工作、重点项目,统筹集成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负责协调推进
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与漕河泾开发区(徐汇)合作相关工作。
(七)价格综合科
组织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行使辖区内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或调整职能。负责对区域内低保、低收入家庭收支情况的抽样调查。负责开展成本调查、成本监审。负责辖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
(八)金融服务科
负责研究制定扶持金融业发展以及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措施。负责管理使用金融服务业专项资金。推动区内政策性融资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协调区内金融机构开展好金融服务。负责推进区内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区重点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推进自贸区相关金融政策的对接及落地工作。加强对本区金融业的服务与管理,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吸引金融机构集聚。按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相关机构实施监管。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