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考试是心理咨询师的认证资格考试。在中国,劳动部于2001年4月正式推出《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并将心理咨询师正式列入《中国职业大典》。2002年7月,心理咨询师
国家职业资格项目正式启动,全国统一鉴定
考试每年举办两次,分别是5月和11月。
国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 年版)。
取消考试
2017年,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考试认定取消,已获证书者仍有效。
2017年9月15日,经
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并强调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包括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也就意味着,之前已经考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可视为水平能力的证明,但该职业仍会存在。
2017年9月15日,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在人社部在线访谈《实行清单式管理 促进职业资格健康有序发展》中回应,可依照2016年人社部《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类妥善处理。
《通知》中提到,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现阶段非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证书只能是培训合格证书。
现阶段考试
经央视报道曝光,部分个人机构单位以职业资格等名义招生,实则为培训课程,并非是由国家人社部组织的考试。
心理测量技能
一. 智力测验
1. 韦氏成人智力测验(WAIS-RC),由美国心理学家韦克斯勒所编,国际通用的智力量表。
2. 联合型瑞文测验。由英国心理学家瑞文于1938年设计的一种非文字智力测验。
3. 中国比内测验。由心理学家比内和西蒙于1905年编制,1982年我国
吴天敏教授完成中文版的第三次修订本,称“中国比内测验”。
二. 人格测验
1.明尼苏达多人格测验。适用于16岁,具有小学毕业以上文化人员参加测验。
2.卡氏16种人格因素测验(16PF)。属于团体实施的量表,也可以个别施测。
3.艾森克人格问卷(EPQ),用于调查16岁以上成年人的个性类型,幼年问卷用于调查7~15岁幼年的个性类型。不同文化程度的受测者均可以使用。
心理测量评估
三. 心理与行为问题评估
1. 90项症状清单(SCL-90)。共有90个项目,包含有较广泛的精神症状学内容,从感觉,情感,思维,意识,行为直至生活习惯,人际关系,饮食睡眠等,均有涉及。
2.抑郁自评量表(SDS)。包含有20个反映抑郁主观感受的项目,每个项目按症状出现的频度分为四级评分,其中10个为正向评分,10个为反向评分。
3. 焦虑自评量表(SAS)。用于评定焦虑症状的轻重程度及其在治疗中的变化,适用于具有焦虑症状的成年人。主要用于评估,不能用于诊断。
四. 应激及相关问题评估
1. 生活事件量表。包含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家庭生活方面,二是工作学习方面,三是社交及其他方面。
2. 社会支持评定量表。了解受测者社会支持的特点及其与心理健康水平,精神疾病和各种躯体疾病的关系。
3. 应对方式问卷(CSQ)。包括62个条目,共分为6个分量表,分别为解决问题,自责,求助,
幻想,退避,合理化。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超过两年以上的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参加心理健康指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二、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拥有两年以上的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参加心理健康指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三、具有健康学、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心理健康指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四、在校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学生允许在三年级下半学期参加心理健康指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考试教材
使用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心理咨询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主要内容包括:
1、《基础知识》:
(1)基础知识第一章:基础心理学
包括基础心理学研究对象及内容,心理学的发展史,心理活动的生理基础,
感觉和
知觉,
记忆,
思维、言语及
想象,意识与注意,需要与动机,情绪、情感和意志,
人格。
(2)基础知识第二章:发展心理学
包括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发展心理学简史,婴儿期的心理发展,幼儿期的发展心理,童年期的心理发展,青春期的心理发展,青年期的心理发展,中年期的心理发展,老年期的心理发展。
(3)基础知识第三章:社会心理学
包括社会心理学史,研究对象和范围,社会化与自我,社会知觉与归因,社会动机与社交情绪,态度,沟通与人际关系,社会影响,
爱情、婚姻与家庭。
(4)基础知识第四章:心理测量学
包括心理测验在心理咨询中的应用,测量与测量表,测验的常模,测验的信度,测验的效度,项目分析,测验编制的一般程序,心理测验的使用。
(5)基础知识第五章:变态心理学
包括变态心理学的对象,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及其区分,常见异常心理的症状,常见精神障碍,心理健康与心理不健康,关于健康心理学,心理不健康状态分类,压力与健康。
(6)基础知识第六章:咨询心理学
咨询心理学的简史,我国心理咨询师的历史、现状与展望,历史上的几种理论观点,心理咨询的对象、任务、分类和一般程序,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咨询,婚恋、家庭心理咨询 ,性心理咨询。
2、《技能操作》
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
3、《职业道德》
考试时间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从2001年开始,到2005年国家颁布了正式标准。一般在每年5月和11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具体时间每年略有不同。心理咨询师2017年考试时间已确定,准确时间为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20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截止2018年5月,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已全面结束。
心理健康指导师考试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安排,时间为每年7月、11月。
考试地点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地点由各地区主考部门确定,在报考时请留意班主任通知即可。
考试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共分三个等级,作为高知识含量的职业,心理咨询师直接从三级开始鉴定。共分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2008年已经开放)三个等级。
而2006年开始,将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新标准进行资格考试。
新标准规定心理咨询师职业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未开放)。取消原来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未开放)的称呼。
2020年人社部颁发专项能力资格证书。
考试内容
心理咨询师三级
1、鉴定内容: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两部分。
2、题型:理论知识为选择题( 满分100分)、专业能力为技能选择题+案例问答题(满分100分)
心理咨询师二级
1、鉴定内容: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三部分
2、题型:理论知识为选择题(满分100分)、专业能力为技能选择题+案例问答题(满分100分)、综合评审为论文撰写(口头答辩形式: 满分100分)。
报名材料
(1)学历证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
(3)免冠近照白底2寸照片4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新版证书);
(4)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鉴定方式
(1)本职业各级别的鉴定都包括理论知识综合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项内容,采用闭卷笔试,考试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提取,按标准答案评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心理咨询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2)单项成绩合格者,成绩可以保留3年。
(3)已具有心理学、
教育学、医学专业正高职称,正在从事心理咨询临床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理论知识综合考试,由单位推荐并直接向专家组提交个人业绩资料申报心理咨询师一级资格,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
资格认证
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通过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
成绩查询
心理咨询师的成绩,一般会在考试日后的30个工作日后查询。
合格标准
本职业各级别的鉴定都包括理论知识综合考试和实际能力考核两项内容。
(1)理论知识综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提取,按标准答案评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心理咨询员和心理咨询师实际能力考核,采用专家组面试评定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心理评估,案例分析,咨询方案制定和交谈技巧。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高级心理咨询师的实际能力考核,采用专家组综合评审方式进行,考生应提前三个月上报个人业绩资料(著作、论文、专利和研究成果证书)和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
(3)单项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1年期。
(4)已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正高职称,正在从事心理咨询临床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理论知识综合考试,由单位推荐并直接向专家组提交个人业绩资料申报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
职业等级
心理咨询师职业共设二个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尚未开设考试与报考)。
现阶段考试专项能力证书不分等级,代表专业、精通、高效的心理资格证
考场规则
1、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2、只准带墨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橡皮、铅笔刀入座。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规定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应切断电源。
3、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4、遵守考场规则,考试时不准旁窥、交谈、吸烟、传递物品,严禁作弊。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5、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印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6、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带出考场。
7、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技能考试
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通过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政部门颁发相应资格的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