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
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发包人和
总承包单位签订一份
承包合同,俗称“
交钥匙”“统包”或“一揽子”合同。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印发推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
政策文件和相关指导意见下,国有企业和政府
投资项目原则上需要配备由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和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师做为总负责人的
工程总承包管理团队进行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实施。
2019年12月23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工程
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师,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
优化设计,改进
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
管理控制,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应当熟悉
工程技术和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
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020年08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
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推行
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
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
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
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