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京,是中国清朝官名。清代早期为
武官的称呼,后不限于称武官。如
军机处之
军机章京,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
总办章京、
帮办章京、章京、额外章京,均为协助堂官处理文书等事的文职官员。此外,
清政府派驻新疆各地的
参赞大臣、
帮办大臣、
办事大臣下属有
印房章京,蒙古各旗
札萨克下属有
管旗章京、
副章京等。在
满族官员中,“章京”又成为对上级自称的称谓。
“章京”一词是
满语“janggin”的音译,而满语“janggin”则来自汉语“将军”。后金时武职以
额真为名,清太宗天聪八年(1634年)规定除
固山额真外,皆以“章京”为称。清代
八旗武官不论职位高低,世爵大小有无,凡有职守之官皆称“章京”。
满洲八旗中的“章京”从高到低依次为
昂邦章京(相当于明朝的总兵)、
梅勒章京(相当于副将)、
甲喇章京(相当于参将)和
牛录章京(相当于
备御官),这是四个最基本的章京。此外还在
巴牙喇营设纛章京和甲喇章京,在
蒙古八旗设管旗章京、梅林章京、
苏木章京、
札兰章京。顺治元年(1644年)又在八旗左右翼设
噶布什贤章京(归
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统辖)。
清军入关后开始制定各种章京的汉字名称。清世祖顺治八年(1651年),定札兰章京汉字称参领。顺治十七年(1660年)定牛录章京汉字称
佐领,甲喇章京称参领,梅勒章京称副都统,昂邦章京称总管。是年还定
巴牙喇纛章京汉字称
护军统领,巴牙喇
甲喇章京称
护军参领;噶布什贤章京汉字称前锋参领(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汉字称
前锋统领)。如此一来各种章京都有了汉字名称。
以上均为清代的武职章京,
清世宗雍正年间设立
军机处以后,又出现了在军机处供职的文职章京,即“
军机章京”。军机处成立于雍正七年(1729年),初名“军机房”,不久改称“办理军机处”,
乾隆以后多省去“办理”二字,简称“军机处”。军机处的职官有
军机大臣,俗称“
大军机”,有
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
军机大臣由皇帝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员内特简,有些也由军机章京升任。军机大臣之任命,其名目为“
军机处行走”,或“
军机大臣上行走”。所谓“行走”者,即入值办事之意。军机大臣没有定额,军机处初设时为三人,以后增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至十一人。军机章京初无定额,至
嘉庆初年,始定为满、汉章京各十六人,共三十二人,满、汉章京又各分两班值班,每班八人。军机章京之任命称之为“军机章京上行走”。
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早期也称为“司员”。最初,章京无一定额数,在
内阁中书等官员中选调。清高宗
乾隆初,改由内阁、各部、
理藩院等衙门调派。自清仁宗
嘉庆四年(1799年)始,定
军机章京分满、汉各两班,每班8人,共32人。各班设
领班、帮领班章京各1员,由军机大臣于章京中选资深望重者任之。
军机章京的选任,据《
枢垣记略》记载:“汉军机章京由
内阁中书、六部郎中、
员外郎、主事、
七品小京官由
进士、举人出身者兼充;满军机章京以内阁中书、六部、
理藩院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兼充”。清德宗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将汉章京额缺增加为20人。军机章京职掌繁重,除承担军机处的撰稿、缮写、收发文稿、记载档案等事务外,亦可奉命单独到各省查办或处理政务,参预军机处承办案件的审理及纂修方略等事宜。军机章京的
官衔一般为
正五品,其中领班章京官衔可以达到
正四品或是
从三品。
清政府派驻新疆各地的参赞大臣、帮办大臣、办事大臣下属有印房章京,蒙古各旗
札萨克下属有管旗章京、
副章京等。在满族官员中,“章京”又成为对上级自称的称谓。
军机章京和
总理衙门章京这两种文职章京虽然品级不高,但作为处理文书、档案等具体事务的官员,其实权相当大。
戊戌变法期间,光绪帝就曾任命
康有为为
总理衙门章京,
谭嗣同、
杨锐、
刘光第、
林旭四人赏四品卿衔在
军机处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