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装备部
一些国家军队装备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
总装备部,一些国家军队装备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其组织名称、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差异较大。
发展历史
一些国家军队装备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其组织名称、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差异较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装备工作机关,是全军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在中央军委的领导下,主管全军装备工作。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和综合计划军兵种装备、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通用装备保障电子信息基础等部门,以及后勤部、审计局。主要职责是:拟制装备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组织装备科研、试验、采购、战勤和维修保障工作,掌管全军装备建设经费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初期就在后勤机关中设有装备工作领导机构。红军时期,在后勤机关中编设军械处,掌管装备事宜。1940年下半年,在八路军总部后勤部设有军工部门。新四军军部重组后,设立了直属军部的军工部,负责装备的管理与保障。1948年,随着中央军委后方勤务部的成立,设立了专门的军械装备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委十分重视装备建设与管理工作。1949年底,中央军委总后方勤务部设立军械部门,负责领导管理全军军械工作。1951年9月,鉴于全军军械工作中炮兵装备工作所占比重很大,中央军委决定将总后方勤务部军械部划归中央军委炮兵建制,改称中央军委军械部,掌管全军军械工作。1954年改称总军械部,后又归属总后勤部
1953年5月,中央军委决定成立总参谋部兵器装备计划部,负责全军装备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军队内部各装备部门的协同,协调和解决装备工作中重大和共同性问题;1955年8月,改称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1956年,组建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1958年10月改组为国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对国防科学技术实行统一领导。1959年4月,国防部第五部并入国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
1960年1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1961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1963年9月,撤销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其任务转属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1969年10月,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划归总后勤部,与军械部合并。1969年12月,撤销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成立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973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恢复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1975年3月,中央军委决定在总参谋部恢复装备部,在总后勤部恢复军械部。
1977年9月,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列入军队编制,随后恢复中央军委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11月,成立中央军委科学技术装备委员会。
1982年5月,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工业办公室和科学技术装备委员会合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同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对国防科研和生产实现了集中统一领导。
1998年4月3日,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总参谋部装备部和总后勤部有关单位合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4月5日正式办公。
2016年1月,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总装备部撤销,组建新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装备发展部。一些国家也设有装备工作领导机关。如法国军队设有武器装备部,隶属国防部。日本防卫省的卫生总监、经理装备局、人事教育局卫生官等分别领导相关的后勤与装备保障工作。英国国防后勤部设有陆军装备保障局、空军装备保障局、海军装备保障局。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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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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