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或
武装力量军事工作的最高
领导机关或
军事指挥机关。有20多个国家的军队设有总
参谋部。如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朝鲜、
蒙古、
古巴、
埃塞俄比亚、
安哥拉、
利比里亚等。还有许多国家的军队设有类似的机构。如国防参谋部、
参谋本部、
参谋长联席会议、
三军参谋长联合委员会等。隶属
最高统帅部或
国防部。
俄罗斯设武装力量总参谋部,隶属国防部,是最高统帅通过
国防部长对武装力量实施指挥的中枢。美国设参谋长联席会议,作为总统和国防部长的
军事咨询和实施指挥的机关,下设
联合参谋部作为办事机构。英国设参谋长委员会及其所属的国防参谋部,作为内阁和首相、国防大臣指挥陆军、海军、空军三军作战的机构。法国在国防部下设三军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朝鲜总参谋部隶属
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越南总参谋部隶属国防部。总参谋部一般设作战、情报、通信等部门,有的还设训练、人事、后勤、军务、动员、装备计划、
医疗卫生等部门。按其基本职能分为三种类型:①负责军队或武装力量整个军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既管
作战指挥,又管
军事行政。主要职责是:搜集和提供情报,拟定和组织实施战略
战役计划与
动员计划,指挥和协调各军种、各战区、各武装组织的作战行动,掌管军队的组织建设、装备计划、军事训练和行政管理等。②主管作战指挥,也管一部分军事行政。主要职责是:制定
战略计划,协调各军种、各军区和军队集群、各舰队和
民防司令部的行动,并负责管理军队的编制、动员、军事
科学研究、
军援和
军事外交等工作。③主管作战指挥。主要职责是:向最高统帅和国防部长提出军队作战方面的建议,对全军实施作战指挥,制定诸军种、兵种
联合作战原则和训练原则,拟制战略动员及后勤
保障计划,组织诸军种联合作战。总参谋部是军事指挥中枢,在军队(武装力量)的建设和作战指挥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总参谋部产生于近代。18世纪上半叶,随着装备的发展,
战争规模的扩大,军队数量、编组和
作战形式的变化,作战指挥日益复杂,辅助军事统帅组织和管理军队的部门应运而生。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
奥匈帝国、法国、
俄国等先后建立了总参谋部或类似机构。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军队数量剧增,装备有了重大发展,
作战样式发生显著变化,
军队指挥难度增加,总参谋部发展成为作战指挥中心,负责搜集与分析情报、拟制与实施战略战役计划、领导战备等事宜。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战场空前广阔,作战形式多样,诸军种联合作战,指挥协调复杂,促使参战国总参谋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战后,
北大西洋条约组织
军事委员会下设国际军事参谋部,
华沙条约组织也设立了联合武装力量参谋部。在中国,清末设置类似总参谋部的
军咨府。
中华民国时期设参谋本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工作机关,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工作的领导机关,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
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
军事行动。1931年11月,正式成立总参谋部,统一负责红军的作战指挥和军事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总参谋部隶属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1954年,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隶属中央军委。2011年,设有作战、情报、战略规划、军训、军务、动员、
电子对抗、
陆军航空兵、外事等部门。主要职权是:提出军事建设和
军事斗争重大问题的建议,组织实施
战略指挥,拟制军事工作规划和法规,组织领导战备工作、军事训练和动员工作等。2016年1月,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总参谋部撤销,在总参谋部基础上改革组建成立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