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等式(identities),数学概念,恒等式是无论其
变量如何取值,等式永远成立的算式。恒等式成立的范围是左右函数定义域的公共部分,两个独立的函数却各自有定义域,与x在非负实数集内是
恒等的,而在实数集内是不恒等的。
例子
sin2α+cos2α=1
a2-b2=(a+b)(a-b)
定义
恒等式符号“≡”。
两个
解析式之间的一种关系。给定两个解析式,如果对于它们的
定义域(见函数)的公共部分(或公共部分的
子集)的任一数或
数组,都有相等的值,就称这两个解析式是恒等的。例如x2-y2与(x+y)(x-y) ,对于任一组实数(a,b),都有a2-b2=(a+b)(a-b),所以x2-y2与(x+y)(x-y)是恒等的。
两个解析式恒等与否不能脱离指定的
数集来谈,因为同样的两个解析式,在一个数集内是恒等的,在另一个数集内可能是不恒等的。例如 与x,在非
负实数集内是恒等的,而在
实数集内是不恒等的。
相关联系
“函数相等”与“恒等式”之间有什么关系,由“恒等式”能得出“函数相等”吗?
数学上,恒等式是无论其变量在给定的取值范围内取何值,等式永远成立的算式。恒等式有多个变量的,也有一个变量的,若恒等式两边就一个变量,恒等式就是两个 解析式之间的一种关系。给定两个解析式,如果对于它们的
定义域(见函数)的公共部分(或公共部分的子集)的任一数或数组,都有相等的值,就称这两个解析式 是恒等的。
y=f(x)与y=g(x)相等,显然f(x)=g(x)是定义域上的恒等式;若f(x)=g(x)是恒等式,那么y=f(x)与y=g(x)相等吗?看下面的例子。
1.若 是恒等式,则f(x)=与g(x)= 相等;
2.若 = 是恒等式,则 与 相等.
显然命题1和命题2都不是
真命题。恒等式成立的范围是左右
函数定义域的公共部分,两个独立的函数却各自有
定义域。
在判定 的
奇偶性时,常有学生用 的
奇偶性替代,理由是 = 是恒等式,但是 与 不相等,方法错误。因为, = ,
当且仅当 时候, .所以当用 代替 的时候,
定义域是被放大。导致错误。
由此可得如下命题:
1.若y=f(x)与y=g(x)有相同的定义域,对于定义域内的任一个x均有f(x)=g(x)则y=f(x)与y=g(x)是相等函数,同时两解析式必相同。
2.若y=f(x)与y=g(x)是相等函数,则两个函数的解析式相同,于是其中的参数都能对应相等。
著名恒等式
eiπ+1=0,e是
自然对数的底,π是
圆周率,i是
虚数单位。它来源于eix=cosx+isinx(
复数的三角表示),令x=π就得。
设F(X)=0的n个根X1,X2,……,Xn.对于k∈N,记Sk=X1k+X2k+……+Xnk.则有
C0Sk+C1Sk-1+……+CnSk-n=0 ,当k>0 (N1)
C0Sk+C1Sk-1+……+Ck-1S1+kCk=0 ,当1≤k≤n (N2)
乘法公式类
平方差(a+b)(a-b)=a2-b2推广:an-bn= (a-b)(an-1+an-2b+an-3b2+...a2bn-3+abn-2+bn-1)
立方和 (a+b)(a2-ab+b2)=a3+b3
立方差 (a-b)(a2+ab+b2)=a3-b3
和立方 (a+b)3=a3+3a2b+3ab2+b3
差立方 (a-b)3=a3-3a2b+3ab2-b3
函数类恒等式
其他恒等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