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理性意识的作用下,
制造商和营销渠道成员间经常出现目标不一致的现象以及营销渠道成员间竞争激烈的程度增加。
制造商较侧重于长期利益,需要通过可控的低价政策获取快速的
市场增长,而
营销渠道成员更倾向于实现相对短期的、高的赢利率,故制造商在
产品销售通畅后会考虑减少营销渠道成员,以降低厂商之间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所产生的
交易费用,从而降低终端
零售价格,占据更多的
市场、而从营销渠道成员的角度出发,制造商不断剔除小规模渠道成员的压力感使得营销渠道成员可能提前采取低价恶性窜货这种极端的方式谋取短期
利润。同时,在个人理性意识的支配下,各
营销渠道成员都想销售出更多的
产品,有积极性以高于成本价的相对低
价格向其它辖区
供货。
渠道成员间所处状况、追求目标的不同导致对同一
企业、同一事件的看法不同,即存在知觉差异。知觉差异的存在直接导致了不同
营销渠道成员的行为差异。比如,有的
营销渠道成员可能对该
产品的未来
经济前景表示乐观而考虑长期持续
经销,但另一
营销渠道成员可能对其经济前景不看好而不顾经营该产品仍有丰厚
利润的事实,采取低价恶性
窜货方式赚取短期利润,或该营销渠道成员正准备改做其他生意,则他很有可能采取恶性窜货这种方式以快速清仓,而另一个成员可能刚刚融入该
渠道,当然会排斥这种方式等。
根据
信息论的定义,信源、信道和受信者是消息传递所必须的三个条件。其中,信源是通讯的起点,是产生消息的源泉;信道是
信息传递的通道;而受信者(信宿)是
信息的接收者,是通讯的目的地和消息的归宿。在此,某一营销渠道成员的低价恶性窜货行为可认定为信源,
产品制造商和其它渠道成员认定为受信者(信宿)。
信息从信源传递到信宿的过程,需要诸如及时的
沟通、顺畅的交流、简易快捷的识别等高效运作的信道做支撑。有很多通路成员正是利用信道不畅做掩护,而采用恶性窜货的行为却没有被发觉。
现实中,一些
制造商和
渠道成员间没有建立惩治低价恶性窜货行为的制度和规则,在遇到这种恶性窜货行为时经常因为没有依据而不了了之。一些
制造商和
渠道成员间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当问题发生时制造商或者在意识上不重视,或者慑于该成员的威力,或是对渠道成员过于心慈手软,而最终没有做出相应的惩罚。这样必然助长了恶性窜货行为的发生,使结果难以控制。
恶性
窜货多发生在成熟
产品成熟
市场之上,对于
窜货的
管理及预防,
企业无外乎从产品标记上予以区分,窜货行为发生后多以罚款为主,本身内容上没有
创新,同时,若罚款不当,易引起
经销商的抵触反抗心理,在后续的市场操作中不予以配合,不利于
企业产品的市场发展。而一些非常规的解决方法,则可有效解决此类弊端:
李经理是一个白酒厂的
区域经理,下属A、B两个成熟
市场,
产品一直都是市场的主流
品牌,旱涝保收,但最近却有件让他头痛不已的事情,因为A、B两个
地区经济水平有很大差距,故在
价格操作体系设计不尽相同,B城市作为经济水平较高,故在
价格体系设计上采取高
定价,以提升
经销商价格操作空间,用来弥补日益增长的终端进场费用,而A区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终端进场费也不高,故在终端进店价要比B城市低一些,但A地区的经销商老王头看到B区价格如此之高,便乘机
窜货了,给B区的市场造成了极大影响;B区的经销商老方天天给李经理打电话投诉,再不解决也实施窜货云云;
李经理原本想按照
企业规章制度,给A区实施
窜货惩罚,可临近旺季,若处罚力度不当,老王头犯起情绪来,无疑会给
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老李仔细考虑后,决定不按规定出牌:先到B区,把窜货的区域确定,拍了照,带着证据直接找到老王头,表示老方发现了窜货,比较恼火,若老王不把
产品收回,他也把货窜到A区来,同时表示因为是老王主动窜货,自己叫老方不窜也说不过去,而老王因违反窜货规定,必须接受处罚等等,老王权衡了利弊,只好乖乖的收回了自己的货源的,当然,所谓的窜货处罚李经理也没有追究,保证了老王的积极性,一起可能引起市场大波动的窜货就这样妥善处理了,皆大欢喜;
此种方法主要是针对
窜货相对严重的区域,严加管制势必影响
市场销量,同时窜货
经销商太多,厂家管制难度加大,此时需找个大户,对其严加惩处,以起杀一儆百之效。当然,惩罚都是表面的,事后还需给予适当安抚。
C城市就是个
窜货严重的区域,全区有18个
分销商,虽然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但都眼谗别的区域,大家你窜我我窜你,
价格透明度极高,
市场怨声载道,而其中
窜货最大的莫过于在城西区的胜利商行。针对这样的
窜货,厂家就实施了杀大户原则:在
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后,对胜利商行实施了严厉惩罚,并且在市场上通报批评,同时表示若其余
经销商再发生此事,必会严厉处理。这样一来,其余
经销商可就乖多了,厂家通过杀大户的方式,短期内解决了
市场的窜货问题。当然,后续厂方也派大区经理与胜利
商行进行了
深度沟通,表明厂家对
市场归整的决心,同时也理解胜利商行的难处,在下个月的市场支持中增加了对其的投入,保证其不受损失,合理归避了大户的负面影响;
此方法一般适合于弱势
经销商,若
窜货方实力较强,弱势经销商借助
企业的力量去
控制窜货,厂方会顾忌大户的销售情绪,一般惩罚力度不足,此时经销商需主动出面,私自
沟通方为上策。